烟台市调整机动车单双号规则, 字母尾数不再认定为“偶数”

今晨6点 2018-04-21 06:48 大字

晨报讯(YMG 记者王轶通讯员交警宣)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消息:从今年5月1日起,调整机动车单双号认定规则,尾数为字母的机动车不再认定为“偶数”,而是将字母前一位阿拉伯数字作为认定依据。

据悉,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交通流量情况,在法定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时段,依法对机动车采取单、双号限时分驶的管理措施。

此前,烟台市一直将尾数最后一位是字母的车牌认定为“偶数”。鉴于号牌尾数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数量不断增加,为有效调控机动车流量,决定取消尾数英文字母为“偶数”的认定规则,以字母的前一位阿拉伯数字作为认定依据,即阿拉伯数字为奇数的单日行驶、偶数的双日行驶。该规则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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