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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展“百日行动”打击危害肉品安全行为

齐鲁晚报 2017-12-08 14:05 大字

本报12月6日讯(记者秦雪丽通讯员夏天棋)为严厉打击屠宰环节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证烟台市肉品品质安全,近日,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畜牧兽医局开展严厉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行动将一直持续到12月底结束。

这次行动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猪、牛、羊屠宰生产经营安全风险隐患,严格屠宰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市场秩序,努力化解“刀尖上的风险”,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本次整治行动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展开。严查重点风险区域。畜牧兽医部门在生猪屠宰环节,以城乡接合部、交通道路周边、私屠滥宰专业村(户)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地区、群众举报多的屠宰企业等为重点区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肉品生产经营环节,以批发市场、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销售场所、肉类产品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学校及建筑工地食堂等肉品生产和消费场所为重点区域。紧盯重点监管目标。畜牧兽医部门加强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监管,全面落实动物入场查验、瘦肉精自检、屠宰同步检疫检验、病猪及成品无害化处理、产品出场记录等基本制度和要求。要规范屠宰场点的屠宰行为,屠宰过程必须符合屠宰操作规范和质量安全标准要求,严厉打击“只收费、不管理,只宰杀、不检验”等行为。要强化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监管,对于无害化处理设施不合格、无害化处理不正常的屠宰场点,要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严打重点区域违法违规行为。畜牧兽医部门在生猪屠宰环节,严肃查处私屠滥宰、屠宰加工病死猪(牛、羊)、添加使用“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肉类加工废弃物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产品熬炼“地沟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不依法开具或开具虚假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肉品生产经营环节,严肃查处生产经营来源不明、无检验检疫证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坚决查处大案要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畜牧兽医部门将集中时段、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线索,严厉打击猪、牛、羊屠宰和肉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一律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有效震慑违法分子,切实净化肉品市场,有效提升肉品质量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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