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供热公司就要加收“碰头费”? 龙口河畔华苑物业公司:系政策误读,已暂停收费,恢复供暖,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烟台日报 2021-11-25 08:23 大字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何晓波 摄影报道)日前,龙口市城区新嘉街道泰和小区河畔华苑一些居民被通知要重新缴纳供暖“碰头费”。此后,小区物业部门解释,这属于政策解读有误,暂时取消收取更换供热公司管网“碰头费”,恢复小区以往自主锅炉供暖模式。

11月20日,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接到龙口市多位居民反映,称他们所在的新嘉街道泰和小区河畔华苑被通知收取供暖费的管网“碰头费”,如果不缴纳将影响今冬供暖。眼看着一轮接一轮的寒潮袭来,居民们无不担忧起这个冬天该怎么熬过去。

泰和小区河畔华苑居民王女士等介绍,每年在11月中旬前后,龙口这边就开始供暖,由于之前大家都交了取暖费,所以就安心地等着享受“冬天里的温暖”。可是,不久小区张贴了一个通知,称今年因为小区更换了供热公司,需要从小区内驳接一段供热管网,需要每户缴纳26元、66元不等的“碰头费”。在王女士等居民出具的“久旺物业管理处”发布的通知上说明:河畔华苑接嘉元供暖公司碰头费用为66元/平方。按产权面积政府补贴20元/平方,开发商承担20元/平方,住宅和商铺最终收费标准26元/平方。

具体到住宅:26元/平方;阁楼(无产权)66元/平方;临街商铺一层26元/平方,二层(无产权)66元/平方。该通知还进一步解释称“由于阁楼和商铺二层不属于建筑面积,所以没有补贴,按原价收取碰头费用。”

对于即将开始供暖却突然增加一笔“碰头费”,居民们认为不合理,王女士说,这个收费通知是11月15日出来的,大家都知道烟台地区正常供暖时间都是每年的11月15日开始。事到临头增加费用,有“挟天冷以令居民”之嫌。

记者随即致电龙口有关方面,答复正在调查。21日,这个小区的居民致电烟台民意通热线记者,称小区的“碰头费”政策突然变了,物业部门发通知表示“由于开发公司对政策理解错误”,今年暂时不收“碰头费”了,但是对于不在建筑面积范围内的“阁楼”、商铺二层仍然要收取费用。

王女士等居民认为这是物业部门的缓兵之计,将来肯定还要向居民们收取暖气的管网碰头费。按照物业公司的逻辑,更换一家供热公司就要收取一次碰头费,如果今后居民们不满意了供热公司的供暖,需要更换供热公司的话,是不是还要另外缴纳碰头费?

11月23日,泰和小区河畔华苑物业经理王先生对记者解释说,河畔华苑以往采取的是小区内烧锅炉供暖方式,今年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停止了锅炉供暖,更换了一家供热企业。加上该小区市政管网设施一直配套不完善,最初由于对政策理解错误,发出了让居民们缴纳“碰头费”的通知,经过居民们投诉反映,以及咨询相关管理部门,物业公司及时停收了这部分费用。为保证居民们越冬供暖,经过多方工作,物业部门恢复到以往的小区自行烧锅炉供暖模式。

王经理说,等待度过今冬供暖期后,将与居民代表、开发公司、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等几方坐下来商议解决小区驳接到市政供暖管网的“碰头费”。换句话说,今冬居民们无需缴纳碰头费,可以安心温暖越冬,物业部门后面将积极协调各方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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