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抽查中近两成批次不合格省内有生产商多次被查
据了解,根据最新的国家标准GB2811-2007,质量合格的安全帽在高温、低温及浸水三种情况下,用5KG钢锤自1m 高度落下进行冲击试验,头模所受冲击力的最大值均不应超过4900N;用3KG钢锥自1m高度落下进行试验,钢锥不应与头模接触,且帽壳都不得有碎片脱落。
记者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发现,从2009年到2019年,涉及“安全帽”不合格的企业共达85家。
据中国质量新闻网今年1月18日消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布安全帽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了北京、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南、广东、四川等11个省、直辖市71家企业生产的71批次安全帽产品,有12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定的标准。
据了解,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也曾组织过多次依据GB2811-2007《安全帽》、GB2812 -2006《安全帽测试方法》等标准的要求,对安全帽产品的垂直间距、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防静电性能、电绝缘性能、侧向刚性、阻燃性能7个项目的安全帽产品质量的省监督抽查,多家企业的产品在抽查中不合格,
2010年第4季度,省质检局共抽查了全省11家企业生产的18批次安全帽产品,其中,龙口市塑料制品厂生产的龙南牌塑料特殊型安全帽冲击吸收性能、下颏带强度、侧向刚性不合格,山东海安特安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安特牌塑料普通型安全帽冲击吸收性能不合格。
2012年第4季度,省质检局抽查了全省10家企业生产的14批次安全帽产品,其中文登柄灼安全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塑料普通型安全帽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不合格。
2013年第4季度,省质检局共抽查了全省13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安全帽产品,本次抽查,山东海安特安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产品再次上“黑榜”,不合格项目为冲击吸收性能,另外,临沂红光劳保塑胶有限公司生产的红光安全帽被检出冲击吸收性能项目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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