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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办的迁户手续半路丢失, 再办手续须本人回龙口

今晨6点 2011-11-07 04:06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李凤龙口记者李杰)4日,本报《83岁的龙口老人成了黑户》的报道引起各方关注,“黑户”老太太宋秀兰究竟是怎么成为“黑户”的?她的户口究竟该怎么办?抱着这些疑问,记者昨日到了龙口探访。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宋秀兰原来的户口所在地徐福街道乡城西村,了解到宋秀兰娘家是黄城集,先是嫁到了现诸由观镇羊岚村,20世纪70年代时改嫁到乡城西村。过了五六年,老伴因病去世,她跟着最小的继子生活。1979年的一天,宋秀兰悄悄离家不知去向。高树清说,宋秀兰离开后,去了鞍山投奔妹妹,后来改嫁给他公公。

采访中,村委会主任徐茂升表示,宋秀兰去鞍山后,曾回村里办过迁户手续,户籍迁走了,所以1996年就把她的户口注销了。但老人的儿媳妇后来回来说,老人回鞍山的路上把迁移证明给弄丢了。当时村里两位主管这方面手续的会计一位去世,一位年事已高,几十年前的旧事记不清楚了,所以无法了解当年的具体情况。今年,宋秀兰的儿媳妇高树清回来办证明,他才知道这事。

高树清第一次到龙口是9月20日,村里的会计张久春和宋秀兰的继子史老大到街道派出所开了证明。10月18日,高树清又一次出现在村委,说要在鞍山落户,需要先在户口原所在地恢复户籍。

按照规定,如原来有户口,后因持迁移证未落户导致无户口,现迁移证已遗失的应到原户口所在地恢复户口后再申请迁到现住地。所以,宋秀兰想在鞍山落户,就必须先到龙口恢复户籍。而申请恢复户籍必须申请人本人到场,但高树清认为老人年事已高,出行不便,希望可以在本人不到场的情况下在龙口恢复户籍,这一点与规定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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