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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碾毁70公斤不合格小果冻, ■“一口吞”5年前曾“吞”掉2条烟台儿童性命■2006年10月1日起直径小于3.5厘米果冻被强制退市

烟台日报 2011-02-18 18:44 大字

昨天傍晚,在市区南大街大钟楼附近,一个情景特别的“破坏”场面,引发群众围观:自日本进口的14箱果冻,被拆开散落一地,随后,一辆别克商务轿车缓缓驶过,碾得粉碎……

“这批果冻,之所以碾毁,并不是因为产品过期,或者变质”,面对人群中有人议论,烟台检验检疫局食品检疫科科长陈冰,一边踩着发现的整颗果冻,一边点头回应:“的确,原因就是它们的尺寸太小违规,也就是所谓的‘一口吞\’果冻,几年前,烟台就曾发生国内企业生产的小果冻噎死儿童惨剧,我们绝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再发生!”

■事发经过

→76.7公斤日本产小果冻被“拦截”

这批销毁的果冻,是不久前烟台某公司从日本进口的果冻样品,准备在国内超市销售的。烟台检验检疫人员按照果冻国家标准对该批果冻进行规格要求检验时发现,该批果冻杯口内径为3厘米,不符合国标强制性条款杯口内径大于等于3.5厘米的要求,一旦流入市场,可能发生严重后果。

经调查了解,该批果冻为国内进口商从日本一专业生产果冻的制造商处购置,准备在国内超市销售,主要消费群体是儿童。

烟台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国内进口商不了解我国的有关标准所致。同时,因为日本已于2002年修订了果冻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一口吞”式杯状果冻产品。因此,不排除部分不法商人向我国转移在国外市场无法销售的果冻产品的可能性。烟台检验检疫局立即派人对进口企业讲明利害,清点、查封了该批果冻,通知进口企业与日本客户沟通索赔事宜。经与进口企业协商后进行了监督销毁处理。据悉,14箱、76.7公斤、3774美元的不合格果冻被全部销毁,在烟台发现和销毁尚属首次。

■记者暗访

→大小商超均无售卖“一口吞”

“自2006年5月1日起,果冻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始实施,标准规定杯形凝胶果冻直径不得小于3.5厘米,并应在外包装上加注安全警语,并于当年10月1日起强制退市。”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市消协有关人士,得到回答。国内企业早已不再生产小规格果冻,本土市场果真没有流通销售“迷你”果冻吗?今天,记者走访大润发、家家悦、佳世客等部分商场和三站糖酒批发市场等地。

在海港路一大超市,记者看到,大部分的果冻直径都在3.5厘米以上,且外包装上都加注了安全警语,长杯形和条形果冻长度都在6厘米以上;青年南路附近的一家超市里发现,上架的大部分果冻直径都大于3.5厘米,最大的直径有6厘米,容易噎人的小果冻全无踪迹。

市质监局有关人员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近几年,市质监部门持续对市场上的果冻进行跟踪检查,不符合标准的果冻已全部退市。不过,质监工作人员也提醒市民,如若在市场上发现类似“一口吞”食品,市民在选购时应谨慎小心或向有关部门投诉。

■国外做法

→韩国对直径4.5厘米以下果冻禁售

“果冻是儿童喜欢的一种小食品,但是常常导致危险。”陈冰告诉记者,自2000年以来,国内外发生了数十起果冻引起儿童窒息死亡的事件。

为此,世界各国纷纷修改果冻产品的强制性标准。目前,欧盟、美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都已经对果冻的尺寸提出了限定。据她讲,美国有这样的一个规定:球形果冻的剖面直径,必须超过4.45厘米,非球形果冻的剖面直径需超过3.18厘米;韩国对直径在4.5厘米以下的果冻禁止销售;欧盟要求在包装上必须注明“可能造成窒息”的字样,并标出一旦发生噎食如何急救的图示。

■新闻回顾

→5岁烟台孩童曾因噎致死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从1997年开始,便不断传来婴幼儿在食用果冻时,因不慎卡住喉管而不幸丧生的消息。几年前,烟台就曾发生两例儿童食用果冻窒息事件。

2006年2月11日,当年农历正月初三,龙口市郭家沟村郭某家里亲朋满座,喜气洋洋。此时,屋外的一声惨叫,让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突然陷入了悲痛之中:郭某5岁大的儿子吃果冻卡住嗓子眼。当时孩子扑通跪倒在地,脸色发青,牙齿紧咬。半小时后,送至医院抢救最终无效。事后,郭某痛心地说,他45岁才有的儿子,全家都非常宠孩子。没想到一个果冻夺走了孩子的性命;此前一个月,莱阳市万第镇大河口村一女婴遭遇到同样的悲剧,她在吞食果冻不到30分钟的时间内窒息死亡,死亡时女婴年仅14个月零10天。

YMG记者孟宪臣通讯员陈冰卞志欣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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