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推进“一清理两打击”专项执行活动新闻发布会 法院执结涉民生等案件3000余件
本报9月11日讯(记者钟建军通讯员郭宏伟)9月10日上午,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推进“一清理两打击”专项执行活动新闻发布会。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副局长王桂一通报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总体情况;对全市法院“一清理两打击”专项执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通报了当前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主要活动安排。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巩固和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执行工作水平,奋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的总体目标要求,坚持以“四抓四促”(抓核心、促整体;抓活动、促重点;抓规范、促长效;抓督导、促提升)为原则,以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的,突出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全力攻坚克难。截至9月6日,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9119件,共执结案27010件,执行到位标的额472825.1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收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20.7%和16.1%。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按照“集中攻坚、重点推进”的原则,坚持以“一清理两打击”专项执行活动为总引领,有重点、分阶段、多拨次组织开展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先后统一开展了“一清理两打击”之“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一清理两打击”之“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执行活动”,部分法院还在“五一”节期间组织了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有效促进执行工作整体水平提升。截至2019年9月6日,三项活动共执结涉金融、涉民生等案件3000余件,执结到位标的额近7个亿。
据介绍,“集中清理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打击拒执违法行为、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是经烟台中院党组决定,由中院执行局统一组织,全市法院共同参与的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该项活动从7月1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活动开展时间为半年。
针对部分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及案外人通过提出执行异议、案外人异议等方式拖延执行或逃避执行的行为,莱州法院、招远法院推出了“继续执行责任保险”措施。其主要做法是,通过申请执行人提供担保,由保险公司向法院出具《继续执行责任保险保函》,执行法院可根据《保函》依法继续执行,该做法有效防止了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相互串通、拖延执行等行为。该措施实施2个月以来,共有近百名申请执行人以此种方式提出担保,在此期间直接执结相关案件56件,执行到位标的232.59万元。
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大了对拒执行为、逃避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提升案件执行司法震慑力。今年以来,两级法院先后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犯罪被执行人58名,已立案侦查11案,已判处刑事处罚10案10人次。依法用足用好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进一步提升执行效率。截至9月6日,全市法院共对668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了拘留措施,共罚款300余万元。充分发挥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惩戒措施作用,进一步压缩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社会活动空间。截至9月6日,全市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5625人次,限制高消费17417例,其中3645人迫于压力履行了义务。
为进一步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全力兑现社会弱势群众合法权益,从开始至10月10日期间,全市法院将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此次活动,以申请主体为老弱病残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失业人员、生活困难人员、困难受害人员等为重点群体;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为重点案件范围。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针对涉金融执行案件执行标的额高、社会影响范围广、执行难度大等特点,采取“多案件对接、多法院协同、多单位参与”等模式,加大协调力度,强化统一指挥,进一步提升案件执行效率,最大限度实现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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