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参保脑瘫儿童医疗康复费全免

烟台晚报 2018-04-20 09:17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徐睿通讯员董海波王彦)记者昨日从区社保中心了解到,为加强脑瘫残疾儿童的医疗康复救治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脑瘫儿童实施医疗康复全额保障的通知》,自今年2月1日起,对包括莱山在内的烟台市参保脑瘫残疾儿童实施医疗康复全额保障。

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医疗康复机构实施协议定点管理,首批纳入协议定点管理的医疗康复机构为莱州市妇幼保健医院、牟平区中医院、海阳市中医院、蓬莱市中医院、莱阳市复健医院、芝罘区东方医院、芝罘区妇幼保健医院、芝罘区凤凰台医院、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脑瘫儿童,在定点医疗康复机构针对脑瘫儿童进行的康复训练及必要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和康复救助资金共同承担,本人无需任何费用。那么,符合条件的莱山区参保儿童怎样才能享受到医疗康复全额保障呢?记者从区社保中心了解到,参保脑瘫儿童只需两个步骤即可享受医疗康复全额保障。

第一步,进行个人申请及资格审核。按照烟台市残联康复救助工作流程,经残联审核认定的脑瘫儿童,持《烟台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同时填写《烟台市参保儿童医疗康复全额保障申请登记表》,向区社保中心提出医疗康复全额保障申请。区社保中心收到申请后,对脑瘫儿童的参保信息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指导其定点就医。脑瘫儿童及监护人可自愿选择一家定点医疗康复机构救治,定点医疗康复机构一经选定,原则上一个医疗年度(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

第二步,脑瘫儿童及其监护人持《烟台市儿童居民康复救治登记表》等证件,在定点医疗康复机构办理医保登记手续。定点医疗康复机构主要负责核实脑瘫儿童的有效证件,并向其发放政策宣传资料,履行告知义务,同时根据其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门诊(日间病房)或住院医疗康复方案。定点医疗康复机构在开展医疗康复时按照卫生计生部门标准化诊疗及残联康复要求,建立规范的医疗康复档案(病案)和医疗康复登记手册,记录医疗康复内容、治疗时间、效果评价及预期等内容,并由监护人签字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治疗期间出现严重并发症或者因合并其他疾病中途退出医疗康复,经保障对象及监护人确认后,定点医疗康复机构会为保障对象办理结算手续,及时中止全额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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