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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申诉,到法院找律师帮忙, 50名代理申诉律师轮流“坐班”莱州法院

烟台日报 2016-08-24 07:54 大字

“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化解矛盾,具有天然的可信任感,在当事人和法院之间设置了缓冲地带,可以更好地解决‘骨头案\’,化解涉法信访案件。”莱州法院副院长张志香说。

老王一大早就来到莱州法院信访接待中心,接待他的不是法官,而是一名吴姓律师。2008年,老王因为不服一起损害赔偿案,认为判决有问题,便提起上诉。结果二审仍败诉,老王便开始了长期上访。吴律师仔细了解情况后,对老王细致分析了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老王明白了案件的症结和接下来该走的途径,满意地离开了法院。这是莱州法院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工作的一个缩影。去年9月10日,莱州市法院与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推动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律师代理申诉,建立了律师值班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随后,设在莱州法院的律师服务平台正式启用。

法院搭台律师唱主角

莱州法院院长由绪斌告诉记者,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申诉制度,莱州法院借鉴其他法院推行律师申诉的经验做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立起以律师在法院“坐班”的方式推动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实施的新机制。给律师和申诉人搭建一个沟通平台,促使上访人由访转诉,开辟出一条运用法治方式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有效途径。《办法》明确了律师代理申诉案件的范围、工作职责,免费为申诉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全市共确定了10家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50名律师从事代理申诉工作。律师代理申诉的范围是: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刑事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诉的案件;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经再审后仍不服,向人民法院申诉的案件以及依法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诉的其他案件。莱州法院为此在诉讼服务中心的信访大厅设立了律师值班室,律师周一至周五按时到岗值班,作为第三方力量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搭建化解涉法信访“缓冲带”

“这个政策好,让我看到了希望。”走出莱州法院信访大厅的刘某感慨道。困扰刘某的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为了这个案件,他上访了整整11年。2005年,刘某向林某借款35万元用于狐狸养殖,承诺分三次还清,并约定好还款日期。然而由于经营不善,刘某生意惨淡,更让刘某雪上加霜的是,一场大火将狐狸场彻底烧光,而20万元的还款单也被烧没了。正当刘某一家伤心时,林某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了法庭。法院一审判决其偿还35万元借款,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拿到判决后,刘某走上了上访路。这次在莱州法院信访大厅,值班的宋律师不仅没要一分钱,还耐心地向他释法析理,让他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希望,便放弃了继续上访的念头。

“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化解矛盾,具有天然的可信任感,在当事人和法院之间设置了缓冲地带,可以更好地解决‘骨头案\’,化解涉法信访案件。”莱州法院副院长张志香说。

律师代理申诉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开始上访人对我们有戒心,他们认为律师就是法院的‘说客\’,是帮法院说话的。后来接触多了,才慢慢接受、信任了律师,也愿意配合我们的调查工作。”孙律师说。“律师代理申诉是小舞台、唱大戏,小平台、大作为。律师作为第三方,通过释法说理,更容易被当事人所接受,也有助于法院全面客观地了解案件事实,依法作出公正判决,更好地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莱州法院副院长张志香如是说。“在律师代理申诉中,我们坚持免费咨询、自愿代理原则,以维护当事人诉权为目的。当事人自愿找律师咨询,法院不给律师分配案件,也不强制要求当事人找律师。”莱州法院信访办主任姜俊岐介绍,律师为申诉人提供咨询的过程中,无论案件是否符合申诉条件,都会在客观上形成讲案释法、化解矛盾、服判息诉的效果,提高司法公信力。莱州法院院长由绪斌说:“对律师代理申诉中发现的问题案件,我们坚持有错必纠。”对一些复杂疑难案件或因上访致贫的申诉人,单靠一方力量难以有效化解。法院与值班律师相互配合,采取弥补瑕疵、经济帮扶、司法救助等措施,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促使上访人息诉罢访。YMG记者任雪娜通讯员郑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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