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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民政局实施"阳光救助", 让救助阳光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困难群众

烟台日报 2013-12-20 17:50 大字

近年来,莱州市社会救助工作,紧紧围绕“让群众满意”的目标,扎实做好各项政策的落实。一是修订完善政策。年初,组成专门调研组,深入全市17处镇街,分层面座谈、发放调查问卷、入户走访征询,面对面听民意。新制定的《莱州市城乡低保申办操作规程》,既秉承了“诚信”这一烟台市低保工作核心理念,又结合烟台市实际,从申办源头开始,对每个环节逐一进行了细化。群众听,知道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如何办理,有哪些权利。工作人员看,知道具体程序该如何操作,该重点注意哪些问题,整套申办流程不仅清楚明了,实用性也有了新的提升。一站式医疗救助政策,突破传统思路,分人员、按病种重新设定救助比例,重点突出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和特殊对象治病难题。修订后,农村五保、社会散居孤儿因病住院统筹内费用实行100%救助,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尿毒症、恶性肿瘤、重度精神病等四大类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提高到80%。接地气的制度修订完善,使烟台市救助政策更加科学、适用,推行后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二是加强抽查监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救助工作,连续三年,市委分管副书记主持召开低保年度复核会议,分管副市长直接调度镇街推进情况。市纪委与民政局一起,组成专门督查组,进村入户,宣传政策、消除疑虑、整改提高。市纪委牵头,深入开展全市“城乡低保逐村督查”活动。专项工作组,从全市18万部电话中随机抽取,逐村(居)暗访城乡低保办理情况。历时三个多月,累计拨打电话1万余部,群众提出异议的500多个问题,全部调查核实。同时,烟台市积极探索工作新方法。群众反映涉及救助的一般性问题,属地化镇街10个工作日内,必须查证回复的《即时联络单》制度,连接起群众与政府沟通的新桥梁。群众关注的救助待遇公开公示,也由单一的张榜公示拓展到现场张榜和网络公示并行。群众参与监督渠道更加多元、政府听取群众意见更加广泛。高规格动员部署和市纪委全程监管的模式,有效增强了责任主体的镇(街)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的科学救助工作体制得到有效落实,以公开促公平成效初显。

三是提升保障水平。建立并落实了“提标”、“复核”、“调差”同步互动的低保工作新机制。城乡低保标准逐年稳步提高,在保家庭保障补助水平同步得到提升。年内,农村低保年标准提至2880元,月人均补差达150元,城市低保月标准提至490元,月人均补差达298元。连续多年,细致落实对农村五保、城乡低保、散居孤儿等特困群体资助参合制度。2013年,190多万元专款全额资助2.7万多名特困群众免费参合,帮助他们享受兜底保障的基础医疗。使用一站式医疗救助金420多万元,救助因病住院困难群众4100人次。一站式医疗结算,让困难群众实现了有病敢医,有病能医。对突发意外致困家庭,市镇两级分别予以1000元到5000元不等的即时性临时救助帮扶。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济三位一体的救助新模式,分层面为困难群众编织好覆盖全程的生活、就医保障网,让他们共享到全市改革发展的新成果。(通讯员任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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