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利润售药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
□丛晓波
在推进医药价格改革过程中,医院“以药养医”的传统经营模式开始在烟台市破冰。龙口等县市试点医院取消15%的药品销售加价,意味着医院要以药品的进价向患者销售,不准再额外加价,不能再通过销售药品获利,为公立医院彻底回归公益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2013年1月1日起,龙口与蓬莱两市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了15%药品加成,拉开了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序幕。日前,烟台市又新增莱州市、招远市、海阳市、长岛县4个县(市)开展试点。2014年,烟台市所有的县市区公立医院改革将全面铺开。(相关报道见水母网)
多年来,医疗体制改革的最大“拦路虎”就是医院“以药养医”的传统经营模式。对于很多公立医院而言,医疗服务价格并不是其主要收入来源,药品加成是根本所在。尽管国家主管部门关于“取消药品加成”的相关举措接二连三出台,但时至今日,很多公立医院都不舍得放弃这种既得利益,由此衍生出的乱开药等行风问题广为舆论诟病。
龙口等试点医院将取消15%的药品销售加价,意味着医院要以药品的进价向患者销售,不准再额外加价,不能再通过销售药品获利。探索根治“看病贵”的难题,显示出有关部门坚决执行上级精神的决心和信心,也让广大市民看到了希望。
医院和患者是医疗体制改革的手心手背,在推进医药价格改革过程中,要统筹兼顾,不能厚此薄彼。取消药品加成,降低了医院收入,如不能有效弥补医院损失,必将造成一种新的“失衡”,影响医疗服务质量。而试点县市则从制度建设上切实保障了试点医院的利益,促进了医患双方的良性互动。
据了解,取消药品15%加成后减少的医院合理收入,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政府投入两个途径弥补,其中医疗价格调整占80%,政府投入占20%。进一步解释,患者就医原负担的药品差价的20%由政府买单,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的医疗费用,也不是全部由患者负担,而是大部分由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来报销。与此同时,以往患者就医的过程中,使用的“高价药”,很多并未纳入医疗保险或者新农合的报销范围,需要患者自掏腰包,改革以后,这些药品价格同样会总体下降15%,将明显减轻患者的负担。
更能体现出人性化改革理念的还有一点,按规定门诊诊疗费也在这次上调范围,但考虑到此项收费绝大多数患者不能报销,为减轻患者负担未作调整。此外,“零利润”售药,也从根本上打消了医生“开药赚钱”的思维定势,为公立医院彻底回归公益奠定坚实基础。相信随着“以药养医”坚冰的打破,烟台的医疗卫生事业必将步入一种良性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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