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省钱老板雇用六名缅甸打工女, 涉嫌非法雇用外国人被罚五万元,又搭上十几万元遣送费
6名女孩为了生计非法入境来到中国打工,海阳一个体老板为了省钱雇用她们,被查获后被处五万元罚款,还要支付十几万元的遣送费。
YMG记者史崇胤通讯员王琳
去年12月底,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接到一份省厅出入境管理局的信函:缅甸果敢自治区周某等6名女青年可能被海阳市一绒衣服装厂控制,请求协助解救。考虑到周某等人可能被限制人身自由,且涉嫌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市公安局立即通知海阳市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开展调查工作,并派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民警前往海阳督导调查处理。海阳市公安局接到命令,立刻组织警力对周某等人的下落进行搜寻排查。
民警了解到有6名缅甸籍女孩在海阳市盘石店镇村民李某家织毛衫,12月13日,李某的妻子要带她们到海阳市区游玩,就在其住宅周边蹲守。下午6时她们返回,民警当即将李某夫妇及6名女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询问。
经核实,6名女青年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小姑娘,来自缅甸果敢西山区楂子树乡的几个村庄。周某自称,由于家境贫困,在当地干活太累并且赚钱少,2009年11月26日在同乡罗某的介绍下,从缅甸南伞口岸过境来到海阳打工,老板并没对她们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由于六人没有任何有效入境证件,涉嫌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最终民警依法将周某等6人遣送出境。李某夫妇称,当初雇用她们就是为了节省用工成本,没想到非法雇用外国人务工是犯法的。
“一名女孩每月工资千元左右,但是,企业现在要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并承担全部遣送费用十几万元。”烟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人员告诉记者,我国法律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必须经劳动部门批准,并签发外国人就业证,再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就业类的居留许可才合法,否则,公安机关将以非法就业、非法雇用外国人的罪名,对外国人和雇用外国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由雇用外国人的个人或单位承担全部遣送外国人的费用。
据悉,去年6月,莱州市公安局曾查获19名持伪造中国身份证明、没有任何出入境证件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19名越南人,随后将其遣送回国,雇用他们的企业也承担了5万元罚款和高额遣送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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