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检察院司法救助暖人心

山东法制报 2021-12-15 14:20 大字

近日,莱阳市检察院司法救助对象王某某、梁某某分别给第五检察部送来锦旗,对莱阳市检察院秉公执法办案,积极主动开展司法救助表示感谢。

王某某今年78 岁,是一名老党员,肢体四级残疾,再加上年老体弱,家庭生活比较困难。2018年,王某某家里的2100元现金被盗,因被告人无赔偿能力,王某某未能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莱阳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干警在工作中发现这一情况,通过村委了解王某某的相关情况属实后,经向政法委申报,向其发放2000元司法救助金。

梁某某今年58 岁,丈夫于 2018年11月因车祸去世,但未能通过诉讼获得赔偿。丈夫去世后,家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梁某某本身患病,常年吃药,儿媳妇在孩子出生4个月后,与其儿子离婚,儿子常年在外打工,梁某某独自照看孩子,家庭生活困难。莱阳市检察院了解情况后,经向政法委申报,向其发放12000元司法救助金。

除王某某、梁某某外,莱阳市检察院近期还为其他9名司法救助申请人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 通过司法救助,不仅解决了被救助人的燃眉之急,也让他们切实感受到了党的关怀、国家的温暖以及检察机关的温情。刘飞李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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