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检察院办理首起刑拘直诉案件
11月30日,莱阳市检察院办理的首起刑拘直诉案件被告人梁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11月26日,莱阳市检察院受理了市公安局以刑拘直诉程序移送审查起诉的梁某某交通肇事案。承办检察官快速审查案件卷宗,核实相关证据,利用远程视频系统提审犯罪嫌疑人,并积极与法院做好沟通,11月27日便对该案提起公诉。11月30日,该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启动刑拘直诉办案机制后,该案从公安机关立案、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到法院判决仅用了6天时间,既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为莱阳市检察院今后办理此类案件积累了经验。莱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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