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检察院办理首起刑拘直诉案件

山东法制报 2020-12-09 13:43 大字

11月30日,莱阳市检察院办理的首起刑拘直诉案件被告人梁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11月26日,莱阳市检察院受理了市公安局以刑拘直诉程序移送审查起诉的梁某某交通肇事案。承办检察官快速审查案件卷宗,核实相关证据,利用远程视频系统提审犯罪嫌疑人,并积极与法院做好沟通,11月27日便对该案提起公诉。11月30日,该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启动刑拘直诉办案机制后,该案从公安机关立案、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到法院判决仅用了6天时间,既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为莱阳市检察院今后办理此类案件积累了经验。莱检宣

新闻推荐

上山找羊,大集上寻包莱阳公安为民办实事

本报烟台12月3日讯(记者闫丽君通讯员李国庆)记者从莱阳市公安局获悉,群众利益无小事,连日来,莱阳市公安局积极作...

莱阳新闻,家乡的大事、小事、新鲜事。在每一个深夜,家乡挂心上,用故乡情为你取暖,陪你入睡。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