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声:《明遗民诗人姜 评传》创作记

淄博日报 2020-04-10 10:03 大字

张宇声近照□刘培国

2019年12月,张宇声教授洋洋近五十万言的文学研究著作《明遗民诗人姜埰评传》,由中华书局出版。《评传》“详细地写出了传主姜埰与其弟姜垓的生平事迹、思想境界、人格性情、文学成就、风格特点,以及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也旁及于与他们生活纠葛密不可分的君亲、师尊、僚属、同道、敌友等或个人或群体的生活轨迹,彰显出明末遗民忠介守志的亮节以及内心深深的苦痛;另一方面,正是通过这些详细的叙述和描写,从侧面真实地反映出明末清初那个大变动时代几乎所有的大事件,以及黎民百姓所遭遇的苦难……”(王洲明《评传·序二》)

张宇声1982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毕业后即在淄博师专工作,先是从事文艺理论课程的教学,一年后转教古代文学课。1987年起,开始承担高校管理工作,先做系主任,后任专科学校副校长。学校经两次合并,成为本科高校后,又担任教务处长、组织部长、纪委书记,2009年以后,先后任山东理工大学副校长、党委副书记,直到2017年4月退休。

对姜埰的关注开始于二十年前。张宇声在南京师范大学进修期间,曾在金启华先生指导下,与几位同学一起抄录古籍,编纂词学资料出版;也曾在王星琦先生指导下修改、撰写论文,这成为张宇声一生中极为难忘的一段学习经历。听严迪昌先生讲到吴梅村,张宇声对吴梅村这个人物感了兴趣,研读其诗,后来写过《勇妓与怯将的对比——读吴梅村的〈临淮老妓行〉》《从〈东莱行〉看吴梅村与明末清初莱阳诗人之关系》等文章,于是从一个侧面了解到吴梅村的这位同年,就有了对姜埰的关注。

大概十五、六年以前,张宇声的同学——山东师范大学的王恒展教授帮他完整复印了康熙版的《敬亭集》,成为他阅读姜埰著作的开始。后来又有了一本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的清人程穆衡的《吴梅村诗集笺注》抄本,吸引他深入阅读。于是从吴梅村逐渐扩大到明末清初这一段文学史,又逐渐集中于明遗民研究这一领城,使张宇声具备阅读姜埰并做一些初步研究的基础。写写姜埰于是成为一桩夙愿,因事务繁忙,竟一直未能实现。直到2017年4月,张宇声退休之后,一度有了空闲,方能专心读书,并从事这一课题的撰写,多年夙愿终得如愿。

张宇声说,花甲之年,从事研究撰述,来自多方面的关心与鼓励尤为珍贵。这方面他是幸运的,得到了好多人的支持与帮助,铭记于心,感激不尽。特别感谢宏森、玉国、中兴、可杰、明天、绍华、锡锋、培锋诸君,他们大多是张宇声的学生,近四十年的交往,亦师亦友,情谊甚笃,平时的杯酒言欢谐谑纵谈,都给他以很大的精神滋养。对于他们,张宇声教授也是“待之如朋,未尝以师资自予也”。他们对张宇声教授退休后的想法极为支持,给以很多鼓励。尤其是宏森,几十年来与他不断交流读书体会,切磋文化问题,张宇声教授自谦“受益匪浅”,这次对《评传》的写作出版又提供了难得的帮助,这些情分都难以用一句谢谢来概括表达。

书稿写成后,张宇声寄呈南京师范大学王星琦教授、山东大学王洲明教授审阅,他们都认真、细致地通读了全部稿子,提出了修改意见,并慨允写序,王星琦并为本书题签。张宇声还谢忱了中华书局俞国林主任,“关于姜埰与黄周星的交往,我本来只能写出以上一节。2018年初秋赴京,晤中华书局俞国林先生,甫一见面,即慨然提供给我一则宝贵且稀见的资料,这是黄周星写给姜埰的一首诗。诗见黄周星所撰《圃庵诗集》,康煕年间刻本,为日本静嘉堂文库藏,乃海外孤本,极不易见……借助这一则难得的资料,补写这一大节文字,以补足姜埰与黄周星之交往。同时也是记载俞国林先生慨赠资料之高情,并致以真诚谢忱。”这种学术上的无私帮助让人感动。责任编辑孟庆媛女士,认真负责,精心把关,通过多种方式与之耐心交流,帮助修改、校核文稿,实在花费了不少心血。

阅读《评传》,须心神凝聚,让思维穿越时间的隧道,将自己渐渐沉入明末清初那血与火的历史情景之中。

“姜埰在明代诗人中的确非常特殊。他生逢乱世,仕途偃蹇,命运多舛。进士及第以后,他原本被授予离京城不远的密云知县,不料却被别人挤掉了,只能被改授仪真。北人南迁,自然有许多不便处。南下赴任后,他勤政爱民,廉洁公正,殚精竭虑,处处维护百姓利益。十年仪真任上,口碑民望俱佳。后返京面圣,授礼部主事。此时大明王朝已是日薄西山,气数将尽了。即使面对如此危局,姜埰仍是‘赤心事上,忧国如家’。仅在崇祯十五年(1642)半年多的时间,他就竭尽言官之职能,秉直上疏30余通,所奏皆是针砭时弊、弹劾权贵的棱角分明之言论,其中不乏诘问诏旨,触及崇祯痛处,所谓批逆鳞之语。结果是龙颜大怒,招来大祸,不仅身陷刑狱,还被残酷地施以‘廷杖’,差一点丢了性命。此后,于崇祯十七年(1644)二月姜埰被遣戍宣州卫,然于将赴戍所之时都城陷落。明亡后,姜埰虽未曾如其座师倪元璐以及黄道周等义士那样以身殉国,但他的忧愁更多,苦难更甚。颠沛流离,朝不保夕,家人时聚时散,加之受过‘廷杖’,身体羸弱多病。眼见得大势已去,心神俱焚,数不完的痛楚,流不尽的清泪。他清醒地面对现实,万般无奈中艰难度日。有道是‘长木之毙,无不摽也’(《左传·哀公十二年》载子木语),‘亡国之大夫,不可以图存’(《史记·准阴侯列传》)。故南明弘光朝以原官召用,鲁王更授以兵部右侍郎,姜埰皆不就,而甘于与其弟姜垓流寓苏州,并在真州、苏州、菜阳间奔波。正是所谓‘天下大乱,无由安国;一国尽乱,无由安家;一家皆乱,无由安身’(《吕氏春秋·谕大》)。姜埰可谓生不逢时,苦难尤多,作为明遗民,其经历堪称典型。”(王星琦《评传》序一)

评传,是指带有研究与评论性质的传记。这类传记偏重于对传主生平事迹的评价,在叙述中常常插入评论。评传强调材料严谨,对原始资料进行认真的研究、考证,注明出处,若有必要的推测和推论,也要加上严格的论证说明。写明末清初姜埰兄弟的评传,无疑属于文学研究范畴,因为姜埰兄弟是那个时代颇为著名的作家;同时也毋宁说是属于历史的研究,因为姜埰兄弟同样是那个时代遗民士人群体颇具代表性的成员。要写好这个题目,对于写作者来说,从史料的掌握、史识的高下,乃至文学素养,都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张宇声教授凭借深厚的文学研究功底和扎实的文献资料采集能力、精准的文字表达水平,详尽占有了史料,包括传主自己的著作以及后人对传主及其著作的研究、记录这些历史的史书典籍以及后人对这些典籍的研究,与传主文学创作有关联的、在传主之前及与传主同时代的古代文学典籍。《评传》对上述各个方面史料的搜集、整理,是相当充分和完备的。甚至,举凡相关的墓志碑铭、方志野史、乡帮杂记也都一一纳入视野,详加考辨,审慎抉择,为写作成功奠定了基础。

张宇声没有置予《评传》过多合理想象甚至虚构,尽管这也是被允许的。《评传》的着眼点、着力点,是通过对传主的作品先做出真伪辨识、确定系年、字词训读、典故破解、文义解析,再与相关联的人、事相印证,从而详细地、真实地勾画出传主的人生轨迹、思想感情、性情禀赋乃至精神世界。

“论从史出”。驾驭遗民题材需要作者具有唯物史观和历史史观。张宇声驾轻就熟。

《评传》传主生活的明末清初,是中国历史上又一个朝代更替的时代,且又是一个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朝代更替与民族矛盾纠葛在一起的时代。如何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历史地看待曾经发生过的那段历史,演绎着作者高度的理性。

历史性地看待曾经发生过的那段历史,演绎作者高度的理性,还在于历史地承认,民族融合的过程中充满着血与火的痛苦;历史地承认并肯定,面对“易服”“薙发”的屈辱,以传主为代表的长久经受儒家传统文化教育、熏染的明末士人们所秉持的正统观念和情结;同时,也历史地承认,伴随时间的淘洗,历史烟云逐渐散尽,遗民们的孤忠大节意识逐渐地淡化,且逐渐地失去其原有的意义。正是基于这种理性认知,《评传》同情以传主为代表的明末遗民家国破亡的苦难遭际以及痛苦心迹;赞赏以传主为代表的明末遗民固穷守节的情操;同时对传主与所谓“贰臣”交往中的复杂心态,乃至对所谓的“贰臣”现象,都做出了合情合理的分析评论。“做‘贰臣’的原因也不能一概而论,中间颇有能为人原谅者;其人的品格也不能因为‘贰臣’就予以贬低,其中有颇能令人尊敬者……明遗民的交友原则也不是单一和刚性的,在持有一定底线的前提下,也包含着许多可知和未可知的情由。与遗民的交流是很自然的,其间志同道合,有许多共同语言,也有相互激励与相互钦敬。但和非遗民朋友特别是‘贰臣’和清朝官员的来往,就有明显的宽严程度的不同,因人而异。这中间有太多的个性差异,其类型颇难以归纳,更难以一一胪述。严峻莫如徐枋,绝不与‘贰臣’来往,也绝不与清朝官员打交道,连素享盛望的汤斌,三次求见都吃了闭门羹,被其拒而不见。徐枋往来之严,取与之洁,在明遗民中是极为少见的。另有疏阔如方文者,广交宽取,几无界限,与‘贰臣’相交绝不为嫌,但又忍不住地对他们加以讥讽(如对龚鼎孳),与清廷现任官员则热衷联络,甚或‘打秋风’,对他们的资助更是感激不置。这既有性格方面的原因,也有生存方面的考虑。我们也觉得无碍于方文的遗民身份。品格高峻、学业深邃如顾炎武,既严格划清与钱谦益的界限,绝不与通,而与遗民朋友深相交接的同时,也与一些‘贰臣’时相来往,甚至与一些曾经投降李自成‘大顺朝’的朋友保持了很好的友谊,如德州的程先贞。但顾炎武与一些当时颇有时名的‘贰臣’和一些清朝官员却都刻意保持着相当大的距离。总之,与‘贰臣’的交往,与不是‘贰臣’的清朝官员的交往,在明遗民面前,是个问题,又不是个问题,并没有一个‘政治正确’的原则横亘其间,完全取决于明遗民的个人因素。”

张宇声在《评传》中对此分析得非常细致,也评论得相当中肯,结论特别精到:

“明遗民是衡量过忠孝关系的,但那是个忠孝不能两全的时代,忠于故国故君的选择是明遗民的清醒意识,是决定其身份的政治特质所在。若抛弃了忠而言孝,则明遗民就不成其遗民了,像吴梅村、侯方域等失节之人倒有了理由,他们正是迫于孝的压力而失去了对遗民使命的坚守,出仕的出仕,应举的应举。我们考察明遗民,时时感受到他们所受到的孝的压力,他们往往在痛苦中,将国置于家之上,将君置于父之上,坚守遗民之道,毅然有所不为。”

这是针对王渔洋在忠孝问题上对姜埰的指责而言,完全是知人论事的议论,所言甚是。王渔洋的微词纯属一家之言,不足为训。其次,是或以为明亡后,姜埰因了岳父为盐商等原因,物质生活并不贫乏,他于仪真、苏州置屋造园,与一般生活困顿的遗民不可同日而语。其实,遗民的痛苦主要不在物质层面上,精神上的摧折与煎熬才是他们深哀大痛的根源和关键。亡国之恨,故园之思,肝肠寸断,未有已时,所谓哀莫大于心死是也。

康熙十二年(1673)五月,姜埰缠绵病榻多时忽然病情加剧,自知大限将至,叫两个儿子到床前,做最后的“宣州遗命”:

吾不起矣。念吾获罪先皇,奉命遣戍,遭逢时变,流离异乡,生不能守先墓,死不能正首丘,怀悽于心。故君之命,后虽有赦,不敢忘也。今当毕命戍所,以全吾志。

《评传》分析道:“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其实人之将死,其言也哀。姜埰后半生的心事,都汇集于这段话中,相信这样的话他已经为儿子讲过多次,但这一次不同,这是临终嘱托,更为重大。而且这次是要求儿子将病榻上的他抬往宣州,能在先皇遣戍之地闭上眼晴,是他最大的心愿。这一愿望显然是不可能的,儿子也不能遵命实现了。这段遗嘱写出了他心中的最大痛苦,活着未能守先人坟墓,死了也不能回故乡菜阳,依先陇而葬,这种悲怀时时在心,有谁能够理解?他感觉自己是不孝之子。但君命不可违,即使这君命后来被弘光帝赦免,但崇祯皇帝已为国殉身,无法亲自赦免他,他不敢忘记崇祯先皇之命,否则,死后有何颜面见先皇于地下。不遵遗命,是不忠也。他在不孝与不忠之间曾痛苦地挣扎过,最终是忠君在先,这是一个纯正的传统士大夫的选择,这也是一个的确不能两全的选择,这更是个令今人悲悯不已的选择……六月八日,已是弥留之际,他的舌根已艰涩,言语已不清,仍再三呼喊:‘速往宣州!’又让人为之沐浴更衣,自己洗了脸,劝告家人不要哭。其子痛不可忍,失声而哭,他摆摆手说,时候未到。不一会,‘明星灿烂,忽降微雨’,姜埰驾鹤西归,‘浩然长往矣!’”作者不禁喟然,“呜呼!我们的传主姜埰浩然长往矣!余写至此,亦不禁泪涔涔而下矣!”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姜埰的深哀大痛,明亡之后的颠沛困厄,都写在他的诗中了。读其诗,欲见其人,而读《评传》,姜埰其人则活生生如在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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