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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

烟台日报 2016-12-16 00:00 大字

1956年7月16日莱阳专区各县撤区划乡由于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迅速发展,现行行政区划和机构设置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建设与社会主义改造发展的需要,为此,1956年7月16日,中共莱阳地委发布《关于撤销区、划大乡的初步方案》。《方案》指出:作为县派出机构的区级机关已具备条件可以撤销,区撤销后可把乡划大,各县直接领导乡。这样领导更接近实际,既减少层次又利于各项工作的贯彻。根据山东省委指示,莱阳全区除掖县、即墨、文登3县面积大、人口多,暂不撤区外,其余各县的区均全部撤销。划乡的标准是:平原地区1.5万人到2万人划一个乡,丘陵山区8000人至1.5万人划一个乡。集镇乡划大一点可超过2万人,但集镇乡镇不宜划的过多。县级机关和一些较大的集镇可按省委有关指示精神建镇。《方案》还强调:划乡除根据自然条件、人口密度、群众习惯、农业社的分布情况外,还应考虑到秋后并社情况进行统一规划,使此次调整后的行政乡,在一个较长时间内不再作较大变动。

1957年7月16日烟台市委开展反右派斗争1957年5月15日,毛泽东写了《事情正在起变化》一文,要求认清阶级斗争形势,注意右派的进攻。6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毛泽东亲自起草的《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指示》,指示要求各省、市机关、高等学校和各级党报都要积极准备反击右派分子的进攻。指示认为:“这是一场大战(战场既在党内,又在党外)。不打胜这一仗,社会主义是建不成的,并且有出‘匈牙利事件\’的某些危险。”同日,《人民日报》发表《这是为什么?》的社论。为贯彻中央指示,7月16日,中共烟台市委作出《关于反右派斗争的意见》,首先在一中、二中、四中、十中、水产学校、市政、银行、港务局等单位展开了反右派斗争,继而扩展到全市。市、区、乡机关和工业、财贸、文教、手工业等系统,分批分期开展了反右派斗争。对“大鸣”“大放”中暴露出来的“右派”分子按标准划分为左、中、右,进行严厉打击。至1958年夏,运动基本结束。由于反右派斗争的严重扩大化,一批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和党的干部被错划为“右派”分子,造成了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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