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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啟旭 裸捐遗体救五人

烟台晚报 2013-01-30 21:55 大字

出生于1965年的于啟旭,是莱阳羊郡镇南羊郡村一位普通农民。弥留之际,他作出了一个决定:打破“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把遗体和器官无偿捐献给社会,最终帮助5个重病患者重获健康。

去年6月27日,于啟旭因脑动脉瘤破裂,病情恶化生命垂危。当日13时,爱人孙爱丽接到医院的病危通知书时,想到丈夫在意识清醒时对自己的嘱托:“我要是不行了,就把遗体和器官无偿捐了吧,能帮一个家庭就帮一个家庭。”让自己平静下来的孙爱丽,随即作出一个决定:将丈夫的遗体捐献出来,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听了母亲的决定和解释,守候在重症监护室外的儿子于飞虎深深地理解了父母的苦心,随后他和母亲联系烟台红十字会相关部门,签署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当天下午15时18分,于啟旭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后进行了遗体器官捐献。

捐献工作在于啟旭离世后7个小时内全部完成。截至目前,他的器官已经挽救了3名重症患者的生命,让2名因眼疾失明的患者得以重见光明……于啟旭因此成为烟台“裸捐”第一人。

评委会主任委员、教授、烟台日报社副总编辑衣文敏: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千年古训,深入人心;全身而葬、入土为安,古老习俗,根深蒂固。在烟台,却有这样一位农民兄弟—————弥留之际,他嘱托家人:把有用的器官无偿捐赠他人。他去世后7小时内,他的妻子、儿子帮助他完成了遗愿。他无偿捐献的器官挽救了3名重症患者的生命,让两名失明者重见光明。

“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诗人臧克家的诗句好像就是写给这位47岁农民兄弟的。让我们向这位烟台无偿全身捐助人体器官的第一人—————莱阳市羊郡镇南羊郡村农民于啟旭致以崇高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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