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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钞包冥币骗走妇女7万, 捡钱分钱骗局出现升级版,骗走银行卡疯狂套现,被法院定为盗窃罪

今晨6点 2012-10-18 00:31 大字

捡钱分钱是老骗局,绝对是各种骗局中的骨灰级版本。如今,这种骗局来了升级版———三个骗子一台戏,骗走你的银行卡还能骗走密码。谁会这么傻把什么都告诉陌生人?别说,还真有人被这种换汤不换药的骗局骗走数万元。

YMG记者李珑通讯员莱法宣

中年妇女遇到“天上掉馅饼”

去年7月18日中午,莱山区迎春大街联通公司附近,一个身穿黑西装的男子匆匆走过。男子手里拎着一个纸包,走着走着,纸包的底儿可能坏了,掉出一捆用报纸包着的东西。

正是中午时分,路人很少,只有一名中年妇女从旁边经过。这纸包不偏不倚,正掉在她面前。这名妇女姓王,她略一愣,一个小伙子快步过来,弯腰捡起纸包,藏藏掖掖地打开一看,居然是一捆百元大钞。

小伙赶紧把钱装在包里,抬头看眼前的王大姐,装出想走却不得不迎上去的样子说:“大姐,你也看见了?要不咱俩分了吧。”王大姐没说话,却也没走开,看得出被天上掉的馅饼整得有点蒙。

俩人还没说话,刚才掉钱的男子回来了。他手里的纸袋果然底部开了胶,男子急得一头汗,说公司的10万元货款还有卡折单据都被他掉了,那银行卡上还有20万元,问王大姐和捡钱小伙看没看到。

捡钱的小伙反应奇快,说自己刚走过来,没看到什么东西。王大姐听小伙这么说,便迟疑着表示,自己也没看到。掉钱的男子急了,说自己刚从单位出来,走到附近钱就没了,街人上也少,怀疑就是他俩捡着了。

银行卡被疯狂盗刷

为了证实俩人的清白,丢钱男子要求小伙和王大姐交出身上带的现金、手机,防止再找不到两人。小伙交得很痛快,王大姐看小伙交了,自己也找不到不交的理由。那男子又说,怀疑两人已经把钱打在卡上了,要求检查他们的银行卡。让他们说出密码。小伙子一脸清白地交出了银行卡,王大姐此时已经完全被贪小便宜的心理左右,也把两张银行卡交了出来,还说出了密码。

后来,丢钱男子要求两人帮他去公司做个证,证明钱真的被他不小心掉了。那小伙向王大姐使个眼色,意思反正钱已经到手,去做个证也没啥。他爽快地同意了,王大姐本来心虚,见小伙同意,她也同意了。

此时,来了一辆“黑车”,男子说,让王大姐先在原地等着,小伙先去做证。两个男子坐上车就走了,王大姐在原地左等右等,也没见捡钱小伙回来,这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

实际上,丢钱男子、捡钱小伙、黑车司机是这场骗局的三个“演员”。拿到王大姐的两张银行卡,他们一分钟都没等,去莱山一家商场的金首饰专柜,刷卡买了两条总重100多克的金项链,花去近5万元。又从两张卡里提出现金2.5万元。

然后,他们又找到一家金店,以3万元的价格卖掉了黄金项链。

专找中老年妇女下手

实际上,这是一伙惯犯。“掉钱男子”吴某今年28岁,贵州人,在海阳打工并暂住。2005年,他因犯盗窃罪、抢夺罪被厦门市某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捡钱小伙”陈某,是吴某同乡,2006年因犯抢劫罪被厦门市某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黑车司机”赵某是海阳人,吴某在暂住地认识,刚25岁。

去年8月,莱山区检察院指控三人犯有盗窃罪,于今年4月向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吴某、陈某、赵某三人于2011年4月至6月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由陈某驾车先后窜至莱阳市、文登市、莱山区等地,由吴某、赵某等外包一百元新版真钞、内夹粉色冥币,包扎成捆的“钞票”为诱饵,以“掉钱”“捡钱”“分钱”为方法设局,以“检查”为由将被害人的财物骗出并骗取被害人银行卡密码,赵某在一旁接应,趁被害人不注意,秘密窃取被害人财物并冒领被害人银行卡内款项而后予以分赃。三人先后共作案4次,窃取被害人财物价值共计11万多元。

吴某供述,他们作案时多以中老年妇女为目标,或是在路边公交站点等车的,或是单独在路边行走的。他们很少选择男性下手,因为他们认为中年妇女辨别能力差。

公诉机关认为,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设置圈套后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尤其陈某和吴某系累犯,均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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