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先叫救护车后逃逸, 男子谎称是路人拒绝与民警见面,肇事车泄漏天机
□踏板摩托撞人逃逸
3月21日傍晚19时许,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室接市局110指挥中心指令:莱阳城区军民路弘盛小区门口附近路上,一名男子被撞。
民警赶到现场,没有发现肇事车辆,当时天下着小雨,路面痕迹模糊不清。路面有几道像是车辆倒地的划痕,几片像是摩托车护板的黑色塑料片和一些黄色灯壳的碎片散落在周围。现场有几位围观群众,其中有人说:因为天黑,没看到撞人经过,到眼前只看到地下躺着一个人,有个小伙站在一边,用手机拨打122电话要求医院来救人。小伙旁边有辆摩托车,车型号不知道,车牌号码没看全,车牌上好像有个数字是“7”。
伤者是一名40岁的男子,入院后一直昏迷不醒,身上也没有证件。虽然院方全力抢救,但由于伤情严重,第二天男子抢救无效死亡。现场遗留碎片鉴定结果显示,肇事车辆疑似一辆黑色踏板二轮摩托车,具体型号与车牌号不详。
□叫车男子很可疑
民警到医院,找到了当时叫救护车的电话号码。电话打过去,一名男子接电话,说自己当晚是路过,看见有人躺在路上昏迷不醒很严重怕有生命危险,就用手机拨打了122,别的什么都不知道。民警提出当面了解情况,意外的是,男子拒绝了。
路人报警是好事,可他为什么不愿和民警接触?带着疑问,民警调查了手机持有人。用电话的男子姓修,家庭住址是莱阳某村。修某是兄弟二人,已经离开家在城里打工。
报案人的线索看似没头绪了,民警决定从车下手。
□车和电话指向一人
事发当晚,有目击者称在伤者旁边看到一辆车牌带“7”的摩托车,这辆车是路过还是肇事车呢?只知道车牌号码有“7”这一点线索,其他的不知道,追查的难度可想而知。
办案民警来到车管所,和工作人员一起分析查找号牌上有“7”的二轮摩托车登记信息。几天下来,查了十几辆嫌疑车,民警来往奔波一人一车的见面核对,其他的都排除后,有一辆目标车:莱阳几十公里外某乡镇某村王某办理的摩托车有很大嫌疑。
3月26日晚上20时许,民警驱车赶到王某家,这一次王某在家。经调查,王某是有过这辆摩托车,并且拿出了该车行驶证。但是3月18日刚刚把车卖了,是通过一个修车铺老板卖的,卖给谁也不知道,只得了几百块钱。
民警要王某立即给修车铺老板联系,一起连夜找到了那个卖车的中间人。那人说:车是他给联系卖的,卖给了某乡镇的修某。至此,两条信息都指向这个修某,这哥俩有重大嫌疑!
□障眼法难逃民警眼
第二天,民警赶到修氏兄弟开的小店。小店附近邻居提供的信息是,兄弟俩的确有一辆很旧的黑色踏板,牌子上也确实有个“7”。令人疑惑的是,民警发现店里的踏板前没有任何磨损迹象,也没有挂牌。莫非车祸和修氏兄弟没有关系?
为排除疑点,民警拿着这辆车的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码又回去找到原车主王某,拿出他存留的机动车行驶证上的信息一比对,原来这不是王某的车。民警再对现在车的号码等相关信息查询后得知:眼前这辆车是3月23日也就是案发三天后刚买的。
事情到此明白了:原来这是修某哥俩耍的一个小花招:很可能把肇事车藏匿起来,而为掩人耳目,又花钱买了一辆与原车近似的、没有撞击痕迹的车放在那里,但这辆刚买的车没来得及挂车牌。
□还原车祸现场
证据和政策攻心双管齐下,修氏兄弟最终交待了事情经过。
因为开店需要车,而且手头紧,哥俩买了辆很旧的车。3月21日晚,弟弟开车行至肇事处时,因对面来车大灯刺眼,没看清路面情况,把一路边行人撞倒在地。
撞人后弟弟停下车看到伤者昏迷不醒,怕人死亡事弄大,没敢给110报警,用自己手机给122打了电话,要求救护车来救人。就在等救护车来时,修某打电话跟哥哥联系说了情况,又前思后想怕担责,就开车离开了现场,回去后哥俩合计不自首要躲就躲到底:他们连夜把肇事摩托车藏匿到哥哥丈人家中的草棚里。
车藏起来怕被拆穿,第三天又花钱买了一辆与原车近似的摩托车放在店里,还让弟弟出去找地方躲几天看情况再说,他们以为没有证据,公安找到也没辙,谁想最终还是找到他们,并且用确凿的证据戳穿了他们精心编造的谎言。
4月1日早晨,民警在哥哥丈人家草棚里起获了肇事车。下午,撞人的修某涉嫌重大交通肇事犯罪关进了看守所,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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