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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半年 女子被公婆告上法庭, 要求归还房子和田地律师表示:分家时一定要签书面协议

今晨6点 2011-12-24 03:34 大字

丈夫去世不到半年,公婆就一纸诉状将儿媳告上了法庭,称儿媳强行侵占他们土地、房子,因而要收回土地和房子。近日,家住莱阳市山前店镇的蒋女士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YMG记者姜晓

YMG莱阳记者陈可可

口头分家,小两口分得五间房

“2002年我们结婚到现在,房子、土地一直都说是我们的,公婆怎么说收回就收呢?”说起公婆的所作所为,蒋女士十分委屈。

蒋女士告诉记者,她和丈夫2002年结婚,婚后一直住在婚前公婆给他们所盖的房子里,但房产证一直在公公名下。蒋女士的丈夫是家中独子,婚后没多久,蒋女士夫妇就和公婆分家了。公婆为他们盖的5间房屋和2亩多的土地归她们小两口所有,同时,他们还要承担家中的一部分债务,但这些都是口头承诺,当时并没有书面说明。

“分家后,我们夫妻俩在分到的土地上种植了果树,赚了点钱,好不容易把钱还清了。”蒋女士说,本以为还清债务能轻松一点,没想到公婆会起诉她。

丈夫去世,妻子遭遇公婆起诉

蒋女士说,去年政府要征用她的土地,并承诺给5万块钱的赔偿,没想到赔偿款发下来的当天,她的丈夫就得急病突然去世,撇下她和3岁半的女儿。丈夫去世,家里没有了经济支柱,蒋女士只得把孩子托付给自己的父母照顾,只身到外地打工赚钱。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丈夫去世还不到半年,公婆就一纸诉状将我告上了法庭,说我侵占了他们的房子、土地,要求无偿收回。”蒋女士表示,她现在还和女儿住在原来的房子里,但公婆一旦将房子收回,她们母女俩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了。可由于房子一直都是在公公名下,分家时也没有任何协议,婚后夫妻俩虽然共同偿还了一些公公的债务,但由于债主都是公婆的亲戚,都不愿意出庭作证,她现在是有苦难言。

为免纠纷,分家时务必签订协议

在采访中,崔玉红律师告诉记者,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的,隶属于家庭成员共同所有,蒋女士一家三口作为家庭成员,有权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因此蒋女士公婆是没有权利收回土地的。至于房子,崔律师表示,由于房子的房产证写的蒋女士公公的名字,且分家时蒋女士夫妇和公婆并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因此按照法律,蒋女士母女是无法继承的。但如果蒋女士能提供丈夫投资建房的证据,房子便可作为家庭共同财产,蒋女士母女仍可参与继承。

崔律师指出,现在很多人法制观念淡薄,尤其在农村,分家时很少签订任何书面协议,这就导致了双方的权益得不到维护,出现各种各样的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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