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辗转烟台莱阳,盗窃电瓶40多块, “电瓶大盗”莱阳被擒

烟台晚报 2011-05-07 06:22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史崇胤通讯员孙玉科安寿良徐少磊)电动自行车方便快捷,然而有的人却打上了电动车电瓶的歪主意,让这些电动车“瘫痪”,从中谋取暴利。5月4日,莱阳市公安局抓获一名专门盗窃电动车电瓶的犯罪嫌疑人翟某,此人曾是厨师,每月仅有的2天假期全用来盗窃,后索性辞职回家干起了“专职”盗窃。

“电瓶大盗”深夜被抓

今年以来,莱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20多起电动车电瓶被盗的报警电话,莱阳警方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进行了分析研究,不断加大夜间巡查、蹲点守候力度,开展专项行动,在城区织就了一张无形的“天网”。

4日晚零时许,文化路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对面行来的一辆自行车见到警车后,调头就跑。见此,民警立即追赶,并最终将自行车逼停。盘查中,民警发现该自行车前筐内有一副电瓶,该男子称电瓶是从朋友那借的。面对民警的进一步查问,男子神情非常紧张,最终承认电瓶是刚从建筑公司小区内盗窃得来的。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姓翟,今年30岁,曾因盗窃先后被治安拘留过一次、劳动教养两次。2010年10月,从劳教所出来后,他不但不思悔改,反且变本加厉,大肆偷盗电动车电瓶,先后窜至城区各小区,采用拔电锁的手段,盗窃电动车电瓶43块。

通过对翟某的审讯得知,2010年10月,翟某出狱后,在烟台某酒店内当厨师,但打工挣的钱根本满足不了他的消费。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发现电动车的电瓶很容易拆卸,于是便萌生了偷电动车电瓶的念头,但是由于对芝罘的环境不熟悉,偷的电瓶没地方出手,于是便利用每个月2天的假期专门回莱阳偷电动车电瓶。后来,每个月2次的偷盗所得也不能满足他的需要,而且多数情况下为了躲避警察都无法得手,于是翟某就辞了工作,回到了莱阳专门研究电动车,开始疯狂盗窃电动车电瓶。

民警提醒:加强防范

翟某交待称,他作案时多选择每晚20时至21时、23时至凌晨1点左右,如果发现有电动车放在户外,便立即下手,然后把电瓶卖给废品收购站。民警就此提醒市民,随着天气的转温,骑电动车的人越来越多,因此,电动车成为盗窃分子的主要目标,一定要增强防盗意识,外出办事,一定要将电动车停在有人看管的地方,或者不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回到小区后,一定要把电动车停放在地下室内,切勿随意停放,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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