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退费难”和“卷钱跑路” 海阳全面启动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

烟台日报 2021-12-17 07:31 大字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庞磊 通讯员 王洁 李文玲)助推“双减”工作落实见效,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近日,海阳市全面启动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工作。目前,资金监管账户已基本完成设立,监管资金陆续缴存到位,预计本月底将全面完成。

家长开课前申请退费

5日内一次性退还

海阳市范围内审批登记的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全额纳入监管范围。

记者了解到,预收费是指校外培训机构预先收取的学员培训服务费用。根据要求,海阳市培训机构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规定时长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超过3个月,收费时间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按课时收费的,不得超过60课时,续费的不得早于剩余20课时。按周期收费和按课时收费同时进行的,只能选择收费时段较短的方式,不得变相超过3个月。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

校外培训机构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具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员索票。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不得以举办者或其他名义开具收付款凭证,不得以收款收据等“白条”替代收付款凭证。

校外培训机构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学员,并全额退还剩余费用。学员申请退费的,校外培训机构应按培训合同的退费约定立即启动退费程序,及时完成退费。学员在课程开始前提出退费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在5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所有费用;学员在课程开始后提出退费的,应按已完成课时的比例扣除相应费用,其余费用应在15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合同条款另有约定且不违反上述退费原则的除外。

校外培训机构应开设唯一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并自专用账户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市教体局备案。托管预收费资金的银行需要达到规定的预收费资金托管要求,能够严格履行托管协议,具备同时为市教体局、校外培训机构、学员等提供即时信息交互的技术条件。托管银行不得侵占、挪用预收费资金,不得因提供托管服务而额外收取培训机构、学员费用。

托管银行对收集的

学员及家长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根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将预收费资金与其自有资金分账管理。校外培训预收费须全部进入专用账户,以现金等形式收取的应于当日至迟次日全部归集至专用账户,做到全部预收费“应托管、尽托管”。

专用账户中的资金拨付须与授课进度同步、同比例,实行“消拨同步”。校外培训机构授课完成并经学员确认同意,向托管银行提供相关证明后,托管银行应于当日至迟次日将相应资金拨付至校外培训机构结算账户,学员超过15个工作日未确认的,托管银行视为确认同意,于第16个工作日拨付资金。利用信息技术实施“一课一消”模式。

因暂不能实行“消拨同步”,采用风险保证金监管模式,设立预收费资金监管过渡期。过渡期不超过一年。风险保证金额度由海阳市教体局负责核定,实行动态调整,并提供给托管银行,额度不低于校外培训机构收取的所有学员单个收费周期(3个月)的费用总金额。初次实缴当季(三个月)收费时,校舍面积300平方米以下机构低于3万元,校舍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机构低于5万元,则分别按照3万元、5万元缴纳。当季(三个月)收费实际应缴额分别高于3万元、5万元的,按实际额度缴纳。过渡期结束后,当日至迟次日释放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账户自动转为预收费监管账户。校外培训机构不得用风险保证金进行融资担保。过渡期内,对校外培训机构专用账户实施大额资金异动监管。

此外,在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过程中,海阳市教体局要求托管银行对收集的学员及家长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新闻推荐

每年可将300万吨固废垃圾转化为路面砖、混凝土等“绿色建材” 海阳固废垃圾处理厂本月试运行

进入12月,北风凛冽,海阳市二十里店镇潘家村南,青山环绕之中,一处工程建设现场让乡村的气氛变得紧张而热烈。挖掘机、打桩机的...

海阳新闻,家乡的大事、小事、新鲜事。在每一个深夜,家乡挂心上,用故乡情为你取暖,陪你入睡。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