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交警打造交通事故矛盾调处升级版

山东法制报 2019-09-17 22:27 大字

近年来,海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以贯彻“放管服”改革措施和“一次办好”的目标要求为抓手,扎实推进“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模式升级应用,构建起了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格局,为群众提供了更加贴心的优质服务。

为有效改变单靠行政手段调解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效率低、 信访复议和群众不满意等问题,该大队探索成立了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按照执法规范化要求,划分受立案登记、行政调解、 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案件审判、档案管理六个功能区,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制度上墙、统一公示挂牌、统一台账管理。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遵循矛盾纠纷递进化解规律,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自行选择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种方式和鉴定机构。只要调解成功,调解方当场制作调解协议书送达当事人;如果调解不成功,则当事人再自行选择其它调解方式,直到进入交通事故法庭判决程序,最终化解矛盾纠纷。

“ 一站式”多元调解模式,让当事人能一次性办结交通事故事实认定、民事赔偿纠纷调解等事宜,真正实现了“走进一个院、办妥所有事”的目标,特别是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介入,既解放了警力又确保民警能拿出足够精力开展事实调查、证据固定等,有效提高了调解工作的公信力。

该大队以深化“ 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支撑,在全面实现事故处理执法办案信息化的基础上,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将事故民警、处理时间、法律服务等事项全部交由当事人自主选择,并将调解流程全部公开,事中接受监督,事后及时回访当事人,确保事故纠纷调解始终在阳光下运行。交通事故法庭也充分发挥审判权的规范、引导和监督作用,对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当事人可申请交通事故法庭确认其效力,同时交通事故法庭发挥督促程序的功能,将符合法定条件的和解协议、调解协议作为申请支付令的依据,维护调解工作的法律权威,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障。

“ 三调联动”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一个平台全程受理,无缝对接高效服务,透明公正和谐解决”的目标,2017年以来,该市由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信访、复核、投诉数量同比下降超过 86% 。【于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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