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查处3起无证驾驶上高速

烟台晚报 2019-04-18 09:27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安益通讯员李玉刚)4月13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海阳大队这一天连续查处3起无证驾驶严重违法行为。

当日8时许,执勤民警在威青高速117km处检查一辆车牌号为鲁E9XX2X黑色小型汽车违停行为时,驾驶员田某神色慌张并未主动出示相关证件,而是由同行人员向民警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经执勤民警查询,发现驾驶员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当日11时许,执勤民警在海阳西收费站检查一辆宝马牌黑色小型汽车时,驾驶员闫某声称忘记携带驾驶证。而驾驶员出示的身份证件与其本人体貌特征又存在差异,经询问驾驶员证实,他所出示证件系其弟弟所有。后经查询驾驶员提供的本人真实证件发现,驾驶员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当日14时许,执勤民警在海阳收费站发现车牌号为鲁FXBX3X的白色奥迪牌车在驶出收费站时存在更换驾驶员行为,便立即对该车辆进行检查。该车驾驶员刘某称,出门忘记携带驾驶证。民警要求驾驶员提供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但刘某不肯提供身份证号码,后经查询发现,刘某取得的机动车驾驶证已注销,属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员田某、闫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于当日被送至海阳市拘留所执行拘留处罚。驾驶员刘某因驾驶证注销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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