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可享大病保险待遇吗?

烟台晚报 2018-10-30 09:27 大字

咨询: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否有大病险?看2018年烟台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规定,报销之后一年内超过1.2万元的,超过部分可以50%报销,是否有这个,如果有的话,如何来报销?

答复:烟台市缴纳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均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由中国人寿烟台分公司承保。2018年度,从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以每人每年66元的标准向中国人寿烟台分公司划拨为每位参保居民购买服务。居民在住院结算时或大病慢病门诊费用结算时,符合享受大病保险政策的费用即时报销,仅支付个人应负担部分即可。具体政策: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2018年度烟台市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6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6万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6万元以上(含1.6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的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3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0%的补偿;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部分给予75%的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为6000元,报销比例在上述基础上每段增加5%,年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咨询:我母亲在海阳市保的合作医疗,目前长居太原,异地报销比例是多少,是否可以报销治疗,需要什么手续。

答复: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母亲如长住太原,需要办理异地居住手续,需要本人或代办人携带身份证到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的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办好手续后在居住地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因住院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根据医院等级按以下标准支付:(一)按一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60%支付,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二)按二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88%支付,二级医院按70%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咨询:我是外地人,嫁到烟台,在福山买了房子,且刚登记办理了相关居住证手续,但是需要登记后6个月才能领取烟台居住证,老公是福山农村的,我能在烟台办居民医保吗?怎么办理?

答复:外地户口参保居民可携带居住证(居住证正在办理中可携带回执单)到居住地所在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人社所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YMG记者夏丹通讯员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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