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法院执行局变更被执行人兑现合法权益
本报讯(YMG记者苗春雷通讯员程延平姜玉杰张瑞环)“本以为辛苦半年的工钱没指望了,没想到还能一分不少拿到手,海阳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为俺主持公道,俺心里敞亮啊!”老赵手捧刚刚从法院领到的案款现金支票,感动地说。近日,海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法定程序变更被执行人,让一起可能成为“死案”的涉民生案件“柳暗花明”,为他和两名工友讨回了11万元的血汗钱。
老赵原系海阳某饲料有限公司职工,2016年2月至2016年7月,该公司拖欠了他和工友三人工资共计11万元,经多次协商未果,赵某等三人向海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该公司欠发工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之规定,应予补发。裁决生效后,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支付欠发工资。无奈之下,赵某三人向海阳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立即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及不动产信息情况,各项资产状况均显示为零。与此同时,执行人员实地走访了这家公司,调取了其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资料,发现公司已经处于停产状态。公司停产,资产为空,甚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都是零数据,没有任何资产可供执行,这样的情况让人感到实在蹊跷。
这一反常现象,是否意味着该公司资产已经转移?执行法官立即展开调查。经核实,这家公司系山东某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办的法人独资企业,进一步调查发现,公司资产已被清算,且在清算后,其资产由山东某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全部接收。海阳法院执行局合议庭遂依据该公司营业执照、海阳市市场监管局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及时出具了执行裁定书,裁定变更山东某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随即,执行干警查封了被执行人山东某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账户,迫使其积极履行了法定义务,终于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海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充分发挥执行信息化、警务化优势,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增强执行威慑力,不放过任何执行线索,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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