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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创建和谐宜居环境, ———YMG记者专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邹长清

烟台日报 2012-07-20 18:21 大字

今天,2012中国(烟台)国际住宅产业博览会在烟台国际博览中心盛大开幕,迎来十年华诞。

十年展会,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华丽转身;十年人居,正经历从“有居”迈向“宜居”的历史跨越。让百姓住得更好,离不开绿色、环保、舒适、宜居环境的打造。近年来烟台市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积极构建生态宜居城市,正是推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举措。

发展绿色建筑有什么重要意义,烟台市绿色建筑的发展现状如何,今后将有哪些推进措施?在2012烟台住博会开幕之际,YMG记者昨天专访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邹长清。

发展绿色建筑,建设“两型社会”

记者:邹局长,您好!什么是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建筑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邹长清:绿色建筑也可称为生态建筑、可持续建筑。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将其定义为: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物料生产、规划设计、建筑施工、运营管理及拆除过程),最大限度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社会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当前,我国正经历着由“节能建筑”向“绿色建筑”的转变,国家已将绿色建筑发展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相继出台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等指导政策,并从2009年开始推行一、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工作。2011年3月,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在第七届国际绿色建筑大会上作了《我国绿色建筑行动纲要(草案)》的报告,提出在“十二五”期间,我国绿色建筑将从“启蒙阶段”迈向“快速发展”阶段,每年新增绿色建筑项目100个。

从国内外发展现状看,绿色建筑的政策法规、指标体系逐步健全完善;而且从长远角度看,绿色建筑也是未来建筑开发、建设的必然趋势。相对于普通节能建筑,绿色建筑具有显著的生态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发展绿色建筑是建设“两型社会”、实现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据统计,传统的建筑建造平均每平方米消耗20公斤标煤、0.05立方米水、0.05立方米木材,混凝土、钢材使用损耗率约3%,毛坯房每户还形成2吨装修垃圾。而绿色建筑对各类自然资源、石化能源的消耗会减少30%左右。当前,烟台市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城镇新建建筑规模每年都保持在1500万平方米左右,而且近亿万平方米既有建筑中达到现行节能标准的尚不到20%,建筑耗能巨大。

二是发展绿色建筑是提升居住品质、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绿色建筑追求的是建筑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通过对建筑结构、住宅户型、部品材料的重大变革,以及采用机械手段、节能材料和先进技术,建筑的日照环境、采光通风和热工性能更好,居住的舒适度、使用的安全性也显著提升。而当前传统的建筑热工性能差,能耗比较高,舒适程度低。特别是城市既有老旧住宅、村镇房屋,绝大多数没有采取节能措施,仅能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对此,近年来我们实施了“节能暖房”工程,对部分既有居住建筑实施节能改造,不仅每个采暖季节能30%以上,而且改造后住宅室内温度普遍提高5摄氏度左右,取得了节能环保、改善民生等多重政策效应,已成为深受广大群众欢迎的“节能暖房”工程与民生民心工程。

三是发展绿色建筑是促进城乡建设模式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建筑建造产业链条长,对上下游产业带动作用大,如建筑用钢占全社会钢材消费的50%,建筑用水泥占全社会水泥消费的60%等。绿色建筑集成了节能节地节水、数字化、智能化等新技术、新产品,是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必将有效带动新型建材、新型能源等产业发展,推动建筑建造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外延增长向内涵提升转变。

产业根基深厚,发展优势明显

记者:近年来,烟台市城乡建设一直着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请您介绍一下烟台市绿色建筑的发展现状和推进优势。

邹长清:烟台市绿色建筑发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大力发展节能建筑。这也可以看作是绿色建筑的起步阶段。自2006年开始,烟台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全面执行新建居住建筑65%、公共建筑50%的节能设计标准,五年累计建成节能建筑2000多万平方米。积极推进新型墙材的产业化生产和规模化应用,重点推广外墙外保温、屋面保温、节能门窗、供热采暖系统和绿色照明等节能技术和产品,全市培育新型墙材企业160余家,年生产规模30亿标块,节煤23万吨、节地3120余亩,建筑应用率100%。同时,“十一五”期间,还对部分既有居住建筑进行了节能改造,累计完成改造面积近300万平方米。

另一方面,大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进程。烟台市的住宅产业化工作始于2005年。这些年来,主要是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要求,积极推行住宅性能认定、康居示范工程创建、可再生能源应用、住宅精装修试点以及住宅产业化基地建设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国家“广厦奖”住宅项目2个、A级以上住宅性能认定项目21个、国家康居示范工程3个,高品质住宅项目占全省总量的20%;推广太阳能建筑应用面积超过1200万平方米,地(水)源热泵建筑应用面积480万平方米,年节约标煤9.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2.4万吨;建成精装房8800余套,约80万平方米;创建国家和省级节能示范工程30个、省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3个;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落户烟台万华,成为国内第13家、省内第3家国家级基地,生产的聚氨酯建筑节能建材和秸秆生态板材成为行业标杆产品。

发展绿色建筑,烟台市有以下几方面优势:一是坚实的工作基础。近年来,烟台市在推进节能建筑的基础上,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为发展绿色建筑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良好的资源环境。烟台属温带季风气候,且北面临海,因而夏季干爽凉快,冬季相对温润,全年平均气温12℃左右。发展绿色建筑,能够提高或降低室温5度左右,既可以减少冬季采暖、夏季制冷的能耗,而且使建筑居住、使用更加舒适。同时,烟台市年日照时数在2200小时以上,全市海岸线长909公里,且海水温度适宜、水质优良,市区恒温带以下200米范围内蕴藏着丰富的浅层地热能资源,应用太阳能、海水能和浅层地能等资源、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具有良好的地理气候条件。

三是有力的政策保障。近年来,烟台市依托良好的基础条件和资源环境,按照国家、省有关技术规范和节能标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和推进举措,逐步完善了住宅产业化、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的领导机构、专项规划、实施方案以及工作计划,特别是在全省首创了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住宅产业化示范工程创建全程辅导和专项审查等制度,为绿色建筑发展规范了政策体系、夯实了工作基础、积累了推进经验。

出台发展意见,明确目标和重点

记者: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烟台市提出的目标是什么?工作重点是哪些?

邹长清:不久前,我们刚刚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的意见》,工作目标明确:将绿色建筑发展纳入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范畴,对新出让地块提前设定绿色建筑发展要求,作为土地公开出让前置条件,自2012年起开始政府投资城建重点项目、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市中心区8万平方米以上、其他县市区5万平方米以上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年内,全市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占年度新建建筑总量的30%,全市不少于10个项目取得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到2015年底,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量的60%以上,每个县市区至少2个项目(长岛县至少1个)取得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关于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着力推进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及环境保护工作,加快发展绿色建筑。

深入推进建筑节地,建设项目应符合全市城乡规划、土地利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通过采用科学、实用、新型的建筑体系,提高住宅的有效使用面积和建筑使用年限等。继续加强建筑节能,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积极推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全面推行墙体保温、供热分户计量改造等综合节能改造技术措施;在加强中心城市和海阳市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建设的基础上,组织招远、莱州等7个县市整体打包申请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连片示范区等。

不断深化建筑节水,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项目应当制定节水措施方案,节水设施应与建筑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加快推进“一户一表”工程,积极推行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等。大力推动建筑节材,大力推广结构保温一体化技术和新型结构体系,积极应用外墙外保温、节能门窗、供热采暖系统等新型技术和产品;推行住宅的标准化、模数化和通用化装修,政府主导建设的拆迁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积极引入精装修理念,在不同区域、不同地段选址建设一批精装房。

全面加快住宅产业现代化进程,以争创国家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城市为契机,全力推进住宅设计标准化、建筑工业化和生产经营社会化,推动住宅产业向研发、设计、品牌、营销、服务等高附加值环节延伸。加快绿色施工和环境安全管理,以创建绿色工地为目标,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和标准化工地建设,加强施工现场噪声、粉尘和光污染、水污染控制,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等。

推出保障措施,做到六个“强化”

记者:推进绿色建筑,有哪些措施来做保障?

邹长清:大力推进建筑,将做到六个“强化”。首先强化组织领导。我们成立由我任组长、相关分管局长任副主任,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推进绿色建筑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绿色建筑发展工作。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配套联动、形成合力;充分调动开发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扶持引导其积极设计、开发绿色建筑项目。

其次,强化目标管理,建设开发单位要积极贯彻绿色建筑政策法规,严格按照绿色建筑等级标准委托设计和咨询单位,并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执等;强化监督管理,将绿色建筑监管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严把节能设计、图纸审查、施工过程监管和节能认定评审等关口等;强化技术支撑,充分发挥太阳能推广、地源热泵应用、绿色建筑发展等3个课题组作用,同时组建烟台市绿色建筑专业化研究机构,聘请主管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建设企业等不同领域和层面的专家、学者,引导开展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研究和示范活动,着力形成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并进一步加快科研成果转化。

同时,强化政策激励,充分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调节作用,并整合涉及建筑领域节能减排相关资金,用于支持绿色建筑科技研发和项目建设,定期公布绿色建筑技术和产品推广和淘汰目录,凡使用财政资金建设项目优先选用推广目录产品等;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供社会公众对绿色建筑重要性的认识等。YMG记者侯召溪通讯员原嘉祥张伟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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