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烟台市纪委关于两起诬告陷害党员干部典型问题的通报

烟台晚报 2019-12-25 12:10 大字

为充分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进一步激励担当作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现将两起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烟台市盛林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翟守帅、烟台市盛泰园林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吉永、烟台日报社职工张兵诬告他人问题

2019年8月以来,翟守帅、陈吉永、张兵捏造反映烟台高新区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资格预审和投标项目存在黑幕,分管领导朱某利用职务之便插手招投标等有关问题,并通过微信形式进行传播。翟守帅、陈吉永、张兵出于主观恶意,捏造扭曲事实,损害当事人名誉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11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翟守帅、陈吉永、张兵诽谤违法行为成立,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同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作出党纪政务处理。

二、长岛县北长山乡原工作人员张培家诬告他人问题

2016年4月至7月,长岛县北长山乡原工作人员张培家多次利用网络捏造发布含有“北长山乡农经站原站长张某某入室强奸未遂”或“张某某入室强奸”内容的信息,该信息被点击、浏览达到11万多次。张培家出于主观恶意,捏造不实内容,损害当事人名誉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12月,张培家因犯诽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7年4月,张培家被开除党籍。2019年8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该案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得当。

上述两起典型问题,借信访举报之名、行诬告陷害之实,违反党纪国法,触碰道德底线,严重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烟台市政治生态、社会风气造成了恶劣影响。两起诬告陷害案件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烟台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净化举报风气,为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狠刹诬告之风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从这些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严格按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办事,共同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增强责任意识,做到常抓常管常严,着力铲除恶意举报滋生的土壤,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担当意识,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后顾之忧。全市党员干部群众要增强纪法意识,做到自重自省自律,正确行使党员和公民权利,尤其是在行使检举揭发权时,要做到为组织负责、为自己负责、为他人负责,决不能为所欲为,滥用权利,随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要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为谱写新时代烟台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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