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受伤医治难法官相助终康复
本报讯(高文辉记者强国峰)“感谢你们的帮忙,使我受重伤后得到医治康复。你们不愧是人民的好法官!”7月10日,当事人罗铜将一面书有“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子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时感激地说。
法院经审理查明,子洲县人罗铜在子长县闫某开办的黑煤窑打工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身受重伤,经鉴定为四级伤残。因闫某不能积极支付医疗费,罗铜的经济能力又有限,影响其接受正常治疗。法院受理后,在案件审理阶段先予执行款项1万元,随后判决由闫某支付罗铜共计赔偿金17.96万元。但由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使得罗铜无法进行二次手术。于是,办案人员一方面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另一方面鉴于案件的特殊性,积极向县政法委汇报,争取给予司法救助。法院办案人员的真诚和不懈努力,终于感动了被执行人闫某的父亲及亲友,答应分期偿付部分执行款12万余元,后执行人员分五次将执行款项送到了当事人罗铜家中。在政府司法救助5万余元后,此案被执行款全部兑付,当事人罗铜做了二次手术,现已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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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子长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