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屡次被“斩断”居民遭遇出行难事发延长县西河子沟近一年
本报讯(记者郑鹏贾志敏)修路本来是一件好事,但延长县住建局为西河子沟居民新修的出行道路却屡次被人“斩断”,使得原本的坡道变成断头路,造成居民出行难,而且时近一年,问题始终难以得到有效解决。
据了解,2013年7月的持续强降雨使得延长县西河子沟原本的沙石泥泞道路受损严重,为此县住建局决定对西河子沟的道路进行改造。路面修好后,在处理排水、边沟等问题时,施工方负责人马海艳将董文新和其邻居乔光禄叫到一起,商量给两家共修一道排水沟,同时也把董文新家的出行道路给修好。经协商,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马某某派了施工人员,带了水泥、沙子等工料,而且是在两家人都在现场的情况下,把道路和下水道口修好。据参与施工的卫先生讲,当时乔光禄还嫌工人修得慢,自己亲自用铁锹帮忙赶进度。
2014年11月17日,在延长县西河子沟村,马海艳告诉记者,在道路和下水道口修好不到一周的时间里,乔光禄反悔了,拿着大铁锤砸路。马海艳闻知进行了质问,乔光禄称自己的女儿和儿子不同意,所以就把路砸了。路被砸了,造成董文新一家出行不便,为此董又找到施工方。马海艳又派了施工人员把乔光禄破坏的道路修复好。结果工人刚修好,乔家
的人又把路面砸坏了,而且之后又连续砸了两次。2014年7月16日凌晨6时许,乔光禄再次带着儿子和女儿又用大铁锤砸路面。为保护已经被破坏的道路不遭受更大损坏,董文新及老伴进行阻拦。双方发生了厮打。事后,董文新找到了住建、土地等部门要求解决此事,两部门都认为被乔光禄砸坏的路面属于公共路面,乔光禄的行为是错误的,但两部门却没有拿出具体的措施来解决处理。
2015年3月16日,记者再次赶赴延长县进行了采访。该县住建局副局长李剑、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郭雪城在实地查看情况后表示,乔光禄砸坏的路面确实属于公共设施(道路),其行为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县住建局完全可以出面对路面进行修复,但如果修复好乔光禄再进行破坏又该怎么办?为此,李伟建议董文新向法院起诉,住建部门可以提供该路为公共设施依据。
既然是公共道路设施,又影响居民出行近一年时间,为何却还要法院判决呢?李伟表示,虽然是公共道路,但是毕竟影响的是董文新一家人(有租赁户),如果有人把路挖断了,那县住建局肯定要管。对于李伟的答复,已过花甲之年的董文新眼泪汪汪地说,这个“断头”路不知还要走多久?本报对此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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