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法,迟早是跑不了的
本报讯(代强国)两次盗伐林木后心存侥幸,利欲熏心的被告人孙占军伙同村民再次将贼手伸向国有柏木,终领刑罚。近日,黄龙法院以盗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孙占军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薛金处罚金五千元。
2011年至2013年8月,被告人孙占军
先后两次在黄龙县柏峪林场盗伐国有柏树60棵,立木蓄积为13.23立方米。见到利益后的他抱着侥幸心理,于2013年11月20日伙同本村村民薛金发、朱富强(在逃)又在原犯罪地盗伐国有柏树18棵,立木蓄积为3.78立方米。综上,被告人孙占军先后三次盗伐国有柏树78棵,立木蓄积为
17.01立方米。被告人薛金发仅参与盗伐国有柏树18棵,立木蓄积为3.78立方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占军、薛金发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有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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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黄龙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