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江平:司法为民促和谐
本报讯(曹圆宇记者王垠山)曹江平,甘泉县人民法院法官,200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进入法院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近三年来,他共审理各类民事案件242件,其中携卷下乡办案30件,调解结案194件,调
解率达80%以上。他共撰写调研文章、典型案例32篇,参加法学理论及法律知识讲座28场(次),2012年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调研工作先进个人。他总是说:“我热爱法官这个职业,也非常珍惜我的选择。”他最大的希望就是,在案件审结时,人们会说,他是一名好法官。
司法为民保平安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曹江平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做到庭前调解与庭审调解相结合,庭上调解与庭下调解相结合,诉讼调解与非诉调解相结合。在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原告生活极为贫困,其受伤后向被告索要医疗费未果,后因生活所迫外出打工。一年后,原告回到家中再次向被告索要医疗费,被告不予支付。原告只好向法院起诉。诉讼中,被告认为原告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仅同意支付医疗费,而不愿承担诉讼
费。如果进行判决,原告的诉讼请求可能得不到支持,且还要承担诉讼费。曹江平及时请示院领导,依法免除了本案的诉讼费。经过法庭调解,被告给付了原告医疗费,双方矛盾得以解决,案件得以圆满处理。
判后答疑促和谐
在审判工作岗位上,曹江平始终坚持判后答疑。每起案件宣判后,他都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针对矛盾症结进行判后答疑,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及法院判决的理由,避免了多起涉诉信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在审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中,宣判后原告表示不服,认为法院判决对其赔偿太少,并扬言要上访。曹江平在认真听取原告的意见后,对症下药,耐心细致地对当事人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和法院的判决理由,使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这样有力地
化解了社会矛盾,使当事人息诉罢访,案结事了,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创建自愿者服务团
2008年5月,曹江平在QQ搜搜上创建法律自愿者服务团,并担任团长,接受广大网友的法律咨询。截至目前,他共接受网友法律咨询15152人次,其中3788个问题被网友采纳为满意答案。近年来,他始终坚持法律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不动摇,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他撰写的《关于新时期诉讼调解工作的几点思考》、《审理民事案件应参照民间习俗》、《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代当事人清偿银行贷款应为无因管理》等文章分别在陕西法院网和《延安审判》杂志发表。他撰写的案例先后多次在延安市法院疑难案例研讨会上交流。
曹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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