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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农业合作社小组织撬动大市场

延安日报 2010-12-21 21:39 大字

本报讯(李全文范晓霞)他曾是一位有突出贡献的政协退休老干部,如今的他却是远近闻名的养鸡专业户,他的养鸡合作社辐射带动的市场北到榆林、南到北京。他是谁呢?他就是甘泉县养鸡合作社理事长李长春。

笑称自己“一辈子都在政治上捣蛋”的李长春,早年从事政协调研,后来转到相关单位从事管理工作。1999年退休后,为了完成年迈父母落叶归根的愿望,回到了黄土高原的老家甘泉县定居。看到乡亲们还不富裕,走南闯北的李长春带领几家农户成立了养鸡协会。谈到成立合作组织的初衷,他说:“我以前搞调研是集体,咱农民要想干成点事业,也得有一个自己的组织。”

李长春和当地政府想到了一起。2005年,在农业部门的指导下,他们的养鸡协会在工商局注册,成了有法人资格的养鸡合作社。合作社为养殖户统一提供种苗、防疫和饲料,统一按保护价回收产品。此外,社员入股还可以每年分红,李长春说,“2007年,社员每股1元钱可以分红1元钱,投资回报率比上市公司都高。”

近年来,甘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与建设,始终将其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村

经营体制、推进新农村建设、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引导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经了解,2007年4月该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县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45家,其中蔬菜类18家,养鸡类9家。合作社注册资金共计401万元,成员出资795万元,固定资产总额4670万元。现有成员5418人,带动农户2400余户。2009年,全县蔬菜种植面积3万亩,年产蔬菜8.2万吨,棚均产值达到1.2万元,单棚最高收入达到8万元,实现产值8200万元。猪饲养量达到8.06万头,鸡饲养量达到147.3万只,禽蛋产量4500吨,肉类总产量3941吨。实现畜牧产值5600万元。合作组织成员人均纯收入均在5000元以上,均高于非成员户人均纯收入1000元以上。全县3万亩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通过省农业厅认证,8个产品通过国家农业部无公害认证,6个通过绿色A级认证,合作社16个农产品进行商标注册,1个产品通过国家QS认证。

该县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合作社规范发展。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建设标准》。每年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办

法和具体的考核办法,制定了有关优惠扶持政策。做到年初有安排,半年有检查指导,年终有考核奖励,并纳入乡镇及部门包村年度工作考核之中。夯实工作责任,实行示范社包抓责任制。县委、县政府,对每一个试点合作社,实行县级领导和部门单位、乡镇主要负责人包抓制度,明确了包抓单位、包抓责任人、县乡指导员的工作职责,从行动上积极推进,做到了人员、职责、任务三落实。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以认真学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依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大意义,把法律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涵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抓好法律培训工作,以县、乡领导干部、业务指导人员、合作社负责人等为主要对象,认真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法律培训活动,提高了县、乡、村领导干部对合作社的思想认识,增强了支持和引导合作社发展的自觉性,提高了业务部门指导合作社的能力,强化了合作社负责人依法办社、合法经营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法律及配套法规规定的政府职责和义务,依法履行职能,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优惠和扶持政策,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持和服务。同时,

狠抓典型示范,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围绕加强合作社自身建设广泛开展了“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四化”创建活动,以此作为衡量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好坏的标准,树立了佳喜、兴桥等示范合作社,这些合作社已发展成为全县的典型。对这些运营比较规范、效益显著的合作社,能及时总结经验,辐射带动全县的合作社。加强政策扶持,提升合作社经营水平。在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制定的专门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县委、县政府也制定了财政扶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金融优惠政策。县财政每年列支100万元,扶持和奖励试点示范合作社和乡镇。并根据合作社“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的特征,在农产品认证、商标注册、兴办实体等方面都予以政策扶持。简化办社程序,加强合作社的指导服务。县农经站会同工商部门,在广泛宣传的同时,简化办社登记程序。登记注册规范统一,在农经站备案,工商局注册登记,免收一切登记费用。做到设立登记合法,规章制度完善,成员比例合理,组织机构健全,经营服务统一。县农经站主动与合作社建立更

直接的指导关系,帮助合作社建立标准生产规程,指导合作社成员做好生产记录,使合作社能够生产出符合市场需要的产品,合作社产品能够更便捷地进入市场,能够卖出更好的价格,做到导演不自演,扶持不干预,参与不包办,献策不决策,服务不增负,引导不强迫。三利、林盛、兴桥、田源等合作社的产品实现了“农超对接”。三利养鸡专业合作社的鸡蛋成为延安市蛋奶工程的专供品。

在此基础上,创立了农民致富增收的新模式。合作社以规模、优势,通过订单、产销合同等形式指导成员生产。该县实行统一生产资料供应,统一品种、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品牌经营、统一产品销售,统一结算分配降低了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提高了产品销售价格,起到了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销售价格的作用,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正如禽丰养鸡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李本亮所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既给合作社壮了胆,而且给农民指明了致富增收方向”,达到了“搭伙发财”的目的。加快了农村经营体制的创新。合作社在不改变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下,本着“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的原则,实行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如兴桥、三利、佳喜等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菜畜产业实施

专业化生产,采取合作制形式,实现了农户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的有机结合,构建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体制和新机制。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合作社在市场交易中为成员提供了广泛的服务,提高了市场谈判地位,降低了生产经营成本,抵御了交易风险,成为单家独户进入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实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使广大农民体会到了创办和参加合作社的好处,发挥了利益上的群体保护作用。桥镇乡王角村养猪户马登进讲到:“去年没有加入合作社,我的育肥猪不仅每斤少卖了0.5元,而且销售很难,卖不上好价钱。今年加入了合作社,饲料药品价廉且质量有了保证,生猪每斤比市场价还高了0.3元”。加快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合作社一头连农户带基地,一头连龙头企业伸向市场,达到农户与龙头企业“双赢”目标。近年通过政府“搭台”,合作社“唱戏”,先后与甘泉纪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延安清泉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劳山鸡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山刺榆米酒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与合作社“联姻”、“结亲”,实现了“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为合作社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延长了农业产业链,使农民在加工销售环节获得更多收益。推进了农业的标准化和品牌化。全县8个农产品通过国家无公害认证,6个产品通过绿色认证,合作社有16个产品注册了商标。如三利养鸡专业合作社的劳山生态土鸡、劳山鸡蛋干、劳山烤鸡蛋、劳山富硒蛋、劳山卤鸡蛋、劳山富硒饲佳喜佛手瓜等品牌,已成为当地产品的一张名片。D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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