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宝兴县司法局工作人员法治服务进园区
虽然时间已过去1个多月,但宝兴县司法局局长王凤丽依然清晰记得今年7月由该局成功调解的一件工伤纠纷。
2018年8月,宝兴人陈某某在该县某石材企业务工时受伤,经伤残鉴定评定为三级残疾。此后,双方就工伤赔偿多次协商无果。2019年7月10日,陈某某及涉案公司相继向宝兴县司法局提出调解申请。
“陈某某伤残等级较高,企业赔偿态度端正。”面对该案当事双方与过去相似案例的不同之处,宝兴县司法局在高度重视的同时,对案情处理可能带来的后续社会影响给予详细分析。“一方是务工者,一方是民营企业,既要最大限度保障务工者获得合法合理的赔偿,也要考虑民营企业在履行赔偿责任后,会不会对企业健康发展造成影响。”王凤丽说,该企业位于灵关工业园区核心区,依法调解、依规赔偿,将会对整个园区发展和法治建设起到很好的示范效应。
在综合分析基础上,由县司法局牵头,县法律援助中心、灵关司法所共同参与的调解小组很快成立。
调解会上,调解小组就《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赔偿的相关规定进行逐条解读,并依据鉴定结果、法律规定,计算出了陈某某应获得的赔偿金额。此后,双方经10余小时协商达成协议:双方终止劳动关系,企业共计赔付陈某某130余万元。同时,在调委会建议下,双方还就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自此,这起历时12个月的工伤赔偿得到圆满解决。
这只是宝兴县司法局按照“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持续开展“三搭建、五行动”所取得成效的缩影。
何谓“三搭建”?搭建律师服务平台,送专业法律服务进民企;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打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最后一公里;搭建电话服务平台,做到法律服务及时高效。
何谓“五行动”?立足企业健康发展所需保障,开展“问需于企”走访行动,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难题;开展“法治体检”行动,帮助企业查找法律风险;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行动,保障民营企业良好合法经营秩序;开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政策法律进企业行动,让各级服务保障政策直达企业;开展涉企矛盾纠纷化解行动,为企业有序良性发展提供保障。
宝兴县司法局信息显示,今年以来,该局已先后调解各类涉企矛盾纠纷44件,成功43件,成功率97.73%;对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21件。
雅安日报首席记者孙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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