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私利伪造印章
宁国讯(黄优朱晓贞)宁国市一男子李某为谋私利多次帮助他人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最终被查获。近日,宁国市法院审理了该起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案,被告人李某因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李某在宁国市经营一家刻章店。陈某(已判刑)因债务缠身,为偿还欠款,打算将租用的轿车拿去抵押还债。2017年9月至11月期间,陈某为了伪造关于车辆抵押的相关证明材料,多次来到李某店内,要求李某为其伪造宁国市某街道办事处的印章。李某为了谋取私利,多次帮助陈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
宁国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非法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鉴于被告人李某案发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并对公安机关扣押的伪造印章予以没收。
新闻推荐
本报讯4月7日,金桥社区文明创建联点共建工作第一次调度会在宁国市政协机关会议室召开,市政协主席饶培康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
宁国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宁国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