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一故意杀人案开庭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本报讯11月28日,由宣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某故意杀人案在宁国市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宣城市检察院检察长朱边疆作为案件承办人出庭支持公诉。
2016年,被告人杨某某与被害人胡某某发展成为婚外情人关系。2019年4月,杨某某因纠纷将胡某某杀害。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并向法庭出示了证据。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就本案的犯罪事实、证据、被告人应适用的法律条款及具有的量刑情节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就本案犯罪行为发生的背景、被告人的犯罪动机以及案件的警示意义进行了深刻剖析。
公诉人指出,本案因被告人杨某某失去理智的残忍行为而非法剥夺了被害人的生命,令人惋惜。公诉人在看守所提审被告人杨某某的过程中,其对自己一时冲动而杀人的行为追悔莫及。
检察机关认为,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建议法院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杨某某的刑事责任。被告人杨某某对其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服法。
因案件重大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
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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