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中院为民营经济发展“提神补气”

宣城日报 2019-01-10 10:36 大字

召开民营企业家代表座谈会民营企业送锦旗市中院法官应邀为宁国开发区企业作专题讲座发放普法资料

宣城是传奇徽商的孕育地之一,这里流传着许多创业创新的传奇故事。步入新时代,企业家们开疆辟土的初心不改、改革创新的激情不减,书写了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篇章。

一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审执之手维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积极健康的发展环境。从十年前《关于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为促进宣城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到不久前出台的《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时代发展的主题在更迭变化,市中院服务地方发展、助力民营经济的热情也在不断高涨。2018年,全市法院共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4974件,涉案标的48.25亿元;依法审理涉企金融借款、融资租赁、民间借贷等案件1326件,支持多渠道融资;高效执结涉企案件3514件,保障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一次“座谈会”

为全面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2018年12月24日下午,宣城中院组织召开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邀请了全市11家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为民营企业提供更有效的服务和保障,我们还有很多的工作可以做。所以,今天在这请各位企业家给我们一些建议。”座谈会一开始,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明树就开门见山地表明主旨。

“建议法院能够多组织针对企业家的法律知识培训”、“这几年交付纠纷类的案件比较多,法院对这类案件审理的效率能不能高一点”、“希望法院能为我们企业发展营造更加公平的法治环境”……话匣子一打开,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纷纷道出了自己的想法、难处和要求。

在座谈会上,钱明树提到宣城中院刚刚出台的一份文件——《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这份《意见》中,公正高效审理民营企业案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宽松的发展环境等16条意见,囊括了从转变司法理念到改进工作方法的方方面面。

这份文件中的一项项举措,正对应着座谈会上企业家们提出的一个个实际而具体的问题。这种“巧合”的达成,源于一次次实地调研、深入走访。“我们一直密切关注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服务民营企业,依法帮助民营企业解决涉法涉诉问题,为民营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钱明树说道:“这么多年,市中院一直在探索如何更好地满足民营经济发展以及企业家成长对司法工作产生的新需求。”

就在座谈会的前一天,钱明树到宣州区溪口镇走访了民营企业代表安徽博亚竹木制品有限公司。他深入公司生产一线,详细了解了企业存在的问题,听取了企业发展、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情况和意见,特别是征求了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18年,全市法院共走访民营企业70余次,依法帮助解决涉法涉诉问题80余个。正是通过一次次走访、一场场座谈,宣城中院将法律知识送到了企业,将司法服务送到了最需要的地方,也将温暖和关怀送到了企业家的心中。

一本“白皮书”

2013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及房地产市场周期性变化的影响,宣城市多家房地产企业资金链断裂,一些房地产项目开发停滞形成僵尸烂尾状态。宣城市两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服务大局,主动担当,及时依法受理房企破产案件,充分运用重整与破产清算等法律手段,成功促使安徽省最大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宣城大唐北门棚户区改造项目、安徽省861项目——“中国茶府”等一大批项目顺利重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2013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房地产破产企业21家,盘活土地3808亩,房屋面积461.42万平方米,保障了15717户拆迁户、购房户的安居问题,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不久前,宣城中院审理的大唐破产案入选“全省法院保护民营经济十大典型案例”。

房企破产案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如何根据案件特点运用破产清算或重整等法律程序,选择最优的审理路径?宣城中院在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中通过竞争方式选定管理人、通过重整清算方式变卖破产财产、吸引投资人接盘等创新做法,在全国法院系统都广受关注。去年10月底,宣城代表安徽参加全国房企破产案件研讨会,破产案件审理的“宣城经验”再次推向全国。

不久前,宣城中院汇编完成《宣城法院房地产企业破产审判白皮书(2013年——2018年)》,这在全省尚属首次。

这本小册子里,不仅记录了宣城法院受理的在全省乃至全国形成重大影响的房企破产案基本情况,更总结提炼了案件特点、破产原因分析、主要做法和经验、加强房地产企业破产审判的建议等内容。“我们希望通过总结提炼,为其他企业提供参考经验,从而规范市场秩序,引导房地产企业健康、良性发展。”宣城中院民五庭庭长储全胜说。

为更好地配合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去年6月,宣城市成立了全省首家市级破产管理人协会,并设立“破产管理人互助资金”。协会集中了50多个会员单位及个人,大家在这里互相交流、沟通、学习破产案件审理的经验做法。宣城中院作为业务主管单位,一直在全力推动协会的各项工作,并安排资深法律工作者负责指导日常业务。“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更好地加强对管理人的监督,指导他们更好地开展工作,这对行业自律来说也是意义重大的。”储全胜说道。

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工作科学有力推进,为民营企业发展肃清了环境、盘活了资源。2018年,通过加强企业市场救治和退出的司法保障,宣城两级法院助力16家企业重返市场,推进17家“僵尸企业”及时出清,盘活土地1620亩。

一次“专项行动”

当前正值岁末,从去年12月下旬开始,宣城中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9年元旦、春节集中执行专项行动。这次专项行动将持续至今年3月底,旨在通过用足、用活各项执行措施,利用元旦、春节期间外出人员返乡过节过年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对涉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涉民营企业案件、涉执行信访案件、长期未结案件以及涉金融案件的执行力度。

从年初到年末,再到新一年的年初,执行攻坚在宣城中院掀起的“风暴”越来越强劲。宣城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钢新说道:“我们通过一轮又一轮执行攻坚战,服务了许多民营企业。”

在宣城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A公司)与宣城某置业有限公司(下称B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审理、执行中,市中院查封了B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经调查发现,被查封的两宗土地正在开工建设,因负债众多、经营困难。市中院多次组织协调,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后A公司申请法院拍卖B公司土地使用权,但两次拍卖均流拍,流拍后进行变卖依然未能成交。最终,在法院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意见,由南京某公司为B公司先行代偿债务1500万元,并提供担保,A公司向法院撤回执行申请,法院解除对B公司土地的查封,执行终结结案。和解协议履行中,市中院定期跟进监督履行,对和解协议中出现的争议进行再协调,根据实际履行情况补充、更新和解内容。截至目前,B公司已履行债务2700万元,后期履行良好,公司也渐渐恢复正常经营。

在本案执行中,市中院综合考虑被执行企业经营情况,通过介入执行和解,既保护申请执行人债权,又不给被执行人带来毁灭性打击。这正是对执行和解“放水养鱼”理念的生动实践。“本案就利用这种执行理念,使得被执行民营企业顺利度过经营难关,同时又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案件承办人夏祖国分析道,“该案通过法院协调促成和解,在保证和解协议合法、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实现了各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去年4月底,市中院与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推出为司法拍卖标的物买受人提供贷款服务的“拍拍贷”业务。网络司法拍卖贷款“拍拍贷”业务有效缓解了全市法院解决资产处置中大宗财产执行交易的难题,为司法拍卖竞买人提供金融融资支持,提高了网络司法拍卖资产处置效率,加快了涉案大宗财产的处置和变现。“通过这些措施,可以降低流拍的可能性,让被执行人的资产尽量保值。”陈钢新还说到针对有些被处置企业因历史欠税、欠费等情况导致的过户手续复杂问题,市法院也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形成联动服务机制,确保成功竞拍的企业能顺利完成过户手续。

一个“巡回庭”

1月7日,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产权保护巡回庭正式揭牌。这是全国首家产权保护巡回庭。

该巡回法庭成立后,市中院将派出3名员额法官、2名法警驻市开发区现场办公。巡回庭将围绕依法审理全市主要是开发区涉企业物权、债权、股权及知识产权等产权保护的各类案件,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和“僵尸企业”涉法涉诉案件快速审执,并适时提出司法建议。“开发区产权保护巡回庭将围绕依法保护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增强社会信心、增强经济主体创业创新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工作目标,切实维护开发区企业合法权益。”在揭牌仪式上,钱明树院长如是说。

开发区产权保护巡回庭的成立,是市中院在加强产权和民营企业家保护方面做出的新尝试。而在去年年底的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上,钱明树也将“继续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作为一个关键点提出来。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现代企业新的竞争力。然而,在民营企业中,却普遍存在知识产权观念不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能力不足、知识产权流失严重等问题。为此,宣城市法院不断强化民营企业品牌商誉保护,积极建立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侵权司法认定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补偿标准,严厉遏制侵权行为,切实保护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妥善审理民营企业在技术改造升级过程中印发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实现产业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

2018年,全市法院审理涉企知识产权案件66件。

谈及宣城的民营企业,不得不提的就是宣酒集团。从一个县级小厂,现在发展成为中国白酒工业50强、“中国驰名商标”。品牌越大越响的同时,宣酒不止一次经历“侵权之苦”。“品牌之路实际上是艰难的,如果没有宣城两级法院在宣酒作为本土品牌发展壮大的这些年给予我们的支持,我们的路会更难走。”宣酒集团总经理郑建新说道。正是全市两级法院对民营企业品牌商誉的保护,为许许多多像宣酒这样的企业增添了维权的底气和信心。

一次“座谈会”,拉近了民营企业与政法单位的心理距离;一本“白皮书”,展现了宣城中院执法如山的魁伟有力和执法如水的灵动创新;一次“专项行动”,打出了执行攻坚与保障发展的“组合拳”;一个“巡回庭”,将法律服务送到了家门口……全市法院在司法服务上一点一滴的变化,汇流成河,为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注入了更充沛的能量。

(数据来源: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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