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镇:“三变”之花朵朵开
随着宁国市梅林镇对山村股份合作社10月23日成立,梅林镇已有8家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了。
“三变”改革,是一项全新而又艰巨的长期工作任务。从2017年试点村——田村村开始,梅林镇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之路,在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稳定和保值增值的前提下,鼓励村集体盘活资产资源,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产、政府帮扶资金,通过入股或者参股实体经济企业、村村合作、村企联手共建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
梅林镇对山村、梅林村、花园村、七都汪村都有较为丰富的集体林业资源。据该村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对山村在2010年将部分林场经营管理权流转到其他经营主体,每年收取3000至10000元不等的分红外,其他三个村几乎没有这方面的收入,资源一直处于闲置浪费状态。“目前梅林村128亩集体林场正处于闲置期,花园村10.3亩集体林场流转合约即将到期,七都汪村385亩集体林场于1985年流转后,多年无收益。”股份合作社成立以后,这些资源性资产可以通过核实评估,作价入股到新的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分红。
梅林镇沙埠村与当地的宁国市福庆粮油合作社通过固定资产设备投资形式进行合作,为村集体经济带来每年1.05万元的经营性收入。花园村凭借闲置学校用地和当地幽静的环境,引来宁国卫尔康精神病医院服务有限公司落户,每年为村里带来2万元集体经营性收入。
2017年,梅林镇梅林村利用宁国市财政局投入的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资金100万元,购入宁国市兴宏工艺标本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55%,再返租给该公司,每年固定收益6万元。田村村将申请到的财政专项扶持资金50万元,投入到宁国市振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每年获得固定收益。下一步,沙埠村也将采取同样模式,充分利用中德小镇开发扶持发展资金,寻找合适的经营主体进行投资。
梅林镇引导和组织农民自愿将自有资源,通过多种形式入股经营主体,获得收益分红。目前在该镇田村村已有先例。村民黄智立的农家乐就是利用这种形式,流转当地农户40余亩闲置土地发展餐饮和采摘,接下来计划流转更多土地进行景观树木种植和龙虾养殖,建立一个农耕主体文化园地。股民从中每年每亩收益400元,村集体收益每亩100元。“其他各村也将利用合作社这个平台,积极外联资源和市场,深挖产业链,为农户也为集体牟取更多收益。”该镇相关负责人说道。有了这些良好开端,梅林镇的集体经济发展迸发出新的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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