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着捷达跑,镇长都说好”?省工商局公布一批典型虚假违法案例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8-08-07 12:07 大字

[摘要]省工商局公布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

日前,省工商局公布了十起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涉及到医疗、房产、汽车、化妆品、教育等多个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其中包括农业专业合作社宣称的“山茶油能治病”,池州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甚至打出了“开着捷达跑,镇长都说好”这样的广告词。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淮北市国购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违法互联网广告案

当事人在腾讯房产网 (淮北站)、淮北房地产交易网上发布“淮北国购广场*缤纷街”房地产广告,含有“10年返租80%即买即租”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2018年1月,淮北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没款22.2万元。

合肥正大中西医结合医院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其官网发布医疗广告,含有“3分消炎、10分灭菌、不复发”、“治疗不孕不育成功率达98%”等保证功效的内容。以及在未取得合肥市经开区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授权的情况下,利用妇联及合肥论坛等多家媒体的名义,假借公益活动宣传,误导患者就医,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2018年1月,合肥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20万元。

宁国市银河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案

当事人发布房地产户外广告,广告中使用“风水大师”、“鉴家居风水”等带有封建迷信的词语,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八条、《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 2018年1月,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0万元。

池州协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发布内容为 “开着捷达跑,镇长都说好”的汽车户外广告,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或形象,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 2018年4月,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罚款人民币3万元。

郎溪县龙康油茶树种植专业合作社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淘宝店铺网页上宣传介绍“石佛山”山茶精华油具有治疗皮肤疾病和消炎功能,实际上“石佛山”山茶精华油属于食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 《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七条和《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2018年5月,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万元。

芜湖学志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无为分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发布含 “2017年高考本科达线率91%”的传单广告和含“中考保送班……签约保证100%录取”等内容的招牌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2018年3月,无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万元。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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