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馆子只能“扫码点餐”?消费者称确实比较方便,但希望能提供纸质菜单;宣城市消保委:消费者有权拒绝

新安晚报 2021-01-11 10:08 大字

本报讯如今到饭店吃饭,消费者拿着菜单点餐,服务员一个个记下的情况越来越少,扫码点餐这一已经不算新鲜的方式,出现在越来越多的餐饮店里。打开手机上的APP,对着餐桌上贴着的二维码扫一扫,关注相关的公众号,或者进入某个小程序,就能看到菜单,再直接通过手机点餐。然而,新技术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催生了顾虑,筑起了壁垒。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1月8日走访了宣城市区的一些餐饮店。在宣城市区某大型商场,餐饮店大部分集中在四楼。在临近午餐的时间,记者走访一些餐饮店发现,几乎每一家的餐桌上都贴着扫码点餐的二维码。服务员告诉记者,扫码点餐对于顾客和商家来说都更加方便,手机上点餐能够清楚看到每一道菜的文字和图片介绍,甚至还能知道这道菜还剩几份,顾客能够快速下单,不用等忙碌的服务员一桌桌记录后再一个个录入。

记者扫了几家店的点餐二维码发现,有的是需要关注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里进行操作;有的则是在扫码后收到提醒,需要授权某一个小程序,再进行下一步操作。记者走访的餐饮店都表示,除了扫码点餐外,顾客也可以通过纸质菜单来点菜,记者没有发现只能扫码点餐的餐饮店。

记者在商场里采访了几位来就餐的市民,大部分认为扫码点餐确实比较方便,但希望饭店还是能同时用菜单点餐。也有市民表示,扫码点餐关注饭店的微信公众号后,可能以后会经常收到广告信息,造成困扰。也有市民担心,关注的微信号或者授权的小程序是否会收集自己的个人信息,并造成信息泄露。

“我们目前还没有接到过餐饮单位强制消费者扫码点餐的投诉。”宣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副秘书长王祥云1月8日告诉记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她表示,扫码点餐和菜单点餐就如同手机支付和现金支付一样,餐饮单位应该提供给消费者不同的选择,让消费者选择自己觉得更便捷的方式。若餐饮单位强制要求消费者扫码点餐,王祥云表示,消费者有权拒绝。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曹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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