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十条禁止性措施强化城区防控工作
宣州讯 2月4日晚,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城区防控工作“十个一律"的通告》(第5号)(以下简称“通告")。该通告公布了十条禁止性措施,以进一步加强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通告就落实城区防控工作提出的“十个一律"包括:
所有小区(含酒店式公寓)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在确保消防安全前提下,封闭式小区原则上设置1个出入口,开放式小区(城中村)原则上设置2个出入口,其他出入口设置硬隔离。
小区居民一律凭身份证进入,逐步实现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
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宣州区外返回人员一律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社区要在第一时间掌握返回人员信息,并做好防控工作安排。
小区居民一律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无口罩不出门。
居民进入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一律测体温、戴口罩,场所每天消杀两次以上。
所有“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备案。
河道边和小区内的凉亭、公园、地下室、休憩活动场所等一律不得有人员集聚,从事打牌、钓鱼等活动。对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性措施。
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所有出租房房东及房屋中介机构一律暂缓出租业务,如有续租行为,须向居住地社区报告,并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已出租的出租房内发生疫情,依法追究房东责任。
相关人员拒绝接受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造成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责任。
通告要求,参照文明城市创建做法,市直、区直联系社区的干部每日要下沉到联系街道社区,由社区统一调度安排防控工作。全面实施路段长制,市直、区直路段长全面上岗履责。市、区文明办每日加强督查巡查。
通告指出,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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