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医保局全力做好疫情医疗保障工作
宣州讯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近日,区医疗保障局严格落实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保障三个“确保"要求,全力做好疫情医疗保障工作。
加强基金预付。第一时间向宣城市人民医院、宣城市中心医院预付医保资金20万元,承诺确保与医疗机构及时结算,保证救治工作顺利进行。
实施综合保障。对于确诊的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疫情流行期间,对就医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参照住院同步纳入救治保障范围。
坚持精准施策,扩大保障范围。对甲类传染病护理费、消毒费、口罩、防护服、隔离服、护目镜等11项临时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指导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更新信息系统,做好医保项目维护和匹配对照工作,确保及时实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确保救治为先。异地就医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做好异地就医参保患者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记账,疫情结束后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清算工作。
优化经办服务保障。医保经办机构设立经办服务通道,为患者提供异地就医电话备案、社会保障卡密码解锁等服务;全员上岗,推行网上办理、电话办理、邮寄办理等非现场办理模式,做到经办服务不间断。
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加强与卫计、市场监管部门及定点医疗机构沟通协调,密切关注相应药品和耗材供应情况,协同相关单位做好区级药品及耗材价格监管,及时获取信息,共同做好疫情救治工作。
(王传福 沙昊旸 焦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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