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保并轨 给老百姓“稳稳的幸福”

今日宣州 2019-10-23 00:40 大字

朱蔓妮

近日,从区医保局传来了一个好消息:从2020年1月1日起,宣州区将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保正式并轨。此举意味着今后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标准和就医报销标准将保持一致,在医疗保险待遇方面不再有“农村人"和“城里人"之分。

过去,我国的医疗保险体制虽然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但由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部门不同,就医报销、目录等各不相同,城乡之间的医疗保障水平差距比较大。“同病不同命"的尴尬境地,在一定程度上有违社会公平。

此项新政对门诊统筹、慢性病门诊、普通住院、意外伤害住院、分娩住院和大病保险等六大方面的待遇进行了统一,也对各类医院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进行了调整。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后,宣州区将有71万余人从中受益,有利于进一步打破城镇与农村的户籍限制,摒弃城乡两种医保制度造成的身份差别,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同城同待遇。

医保让百姓收获了安定感,是一件大喜事。但是让医保的制度更合理、更完善,才能让这一善举释放持久的红利,让老百姓有“稳稳的幸福"。

城乡医保并轨,要进一步做好政策衔接,完善管理机制。统一城乡医保,最关键的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的观念和认识的高度统一,最根本的是自上而下工作机制的通顺,最难的是制度、机制、经办、系统的融合和联接。要保证这项医保改革顺利进行,需要统筹谋划各项政策措施,制定出符合实际又兼具公平的科学标准,不断细化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城乡医保并轨,要进一步整合经办资源,提高经办能力。在加快推进城乡医保并轨的同时,必须加大整合现有的经办资源,实行统一管理,构建起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服务平台。建议整合现有的管理服务资源,实行规范、标准的操作流程,简化管理程序、降低成本,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运行水平。

城乡医保并轨,要进一步均衡医疗服务,保障公平待遇。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并不只是把两种医保基金合并起来管理那么简单。对于参保人员而言,除了在缴费标准、门诊与大病报销比例等方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度优惠调整以外,还应解决医疗资源城乡配置不均衡的现状,推动医疗资源下沉,通过深化改革,让城乡医疗服务和医疗资源进一步均等化和均衡化,真正实现医疗保障的公平。

城乡医保并轨,事关全体民众的福祉,牵涉面广,影响大,必定会遇到诸多难题,但它也打开了医疗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大门,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每个人都能公平享受到更多无差别的公共服务,这正是改革普惠性、改革获得感的最好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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