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检察院三个“呵护”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今日宣州 2019-10-16 00:40 大字

宣州讯 近年来,区人民检察院注重创新普法形式、净化校园环境,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落实在日常;立足检察职能、创新制度机制,将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贯穿始终;探索无缝对接、推行观护帮教,将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无痕回归落到实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呵护未成年人校园成长环境。积极参与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探索检校合作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长效机制,成立普法小组,并选派未检人员担任狸桥初中、水东小学等学校法制副校长,选取时下热议的、针对性的校园欺凌、校园贷、扫黑除恶等案例以案释法,2019年以来送法进校园10余场次;注重普法宣传趣味性、新颖性,提升参与积极性,举办模拟法庭等活动,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免疫力",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呵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注重贯彻“惩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确立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特别告知制度、亲情会见制度、心理辅导约谈机制、“彩虹桥"帮教制度等,在加强警示的同时,突出教育引导,与家庭、学校的联系和互动,令其充分感受法律对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激发其内心的感动和悔悟;成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整合社会资源,将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且确有悔罪表现的涉案未成年人安排到观护基地进行教育感化、技术培训等,营造有利于其健康成长、无痕融入社会的温馨环境,帮助其重拾自信,更好地融入社会,防止再次犯罪。

呵护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积极加强与教育、共青团、社区等方面的联系配合,促进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工作体系建设。落实“三个创新",一是在看守所、检察院附近基层组织中确定5-7名固定合适成年人人选,二是确定辩护人专人专案制度,避免浪费各阶段分别指派的司法资源,同时,充分发挥辩护人作用,邀其参与观护与帮教工作,三是在坚持“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基础上,拓展观护和帮教职责,确立“捕诉监防护"一体化工作模式,努力为未成年人重新走上人生道路保驾护航。

(蔡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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