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秋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开始
宣州讯 近日,宣州区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认真部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拟申请认定的时间10月8日至11月17日申报。
该通知中明确规定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及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或符合在宣州区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或户籍在宣州区的人员;或持有有效宣州区居住证的人员;或宣城市内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宣城市内就读学校的);或宣州区户籍、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持有有效宣州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宣州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或驻宣州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均可申请。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相应学历。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同时,要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据悉,本次认定申请人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的程序进行。10月8日至11月17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须在2019年11月19日前到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自行完成体检。体检完成后,申请人须于2019年11月20日至22日工作时间到区数据资源局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成功后即完成报名工作。
(王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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