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协议管理基础 深入推进医保监管 宣州区完成《安徽省医疗保障协议医师服务协议》签约工作
宣州讯 为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医疗行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构建和谐的医、保、患三方关系,今年以来宣州区大力推进《安徽省医疗保障协议医师服务协议》签约工作,截止9月16日,该项工作已全面完成,强有力地保障了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延伸监管、提供优质服务。逐步将基本医疗保险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实行一人一码,编制服务编码,达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收费,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便捷的诊疗服务。同时,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服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不规范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甄别、筛查。
奖惩有序、推动科学管理。专家参与区医疗保障局组织的相关工作,根据协议医师执行医保政策等情况制定奖惩措施,与年度考核、工资待遇、职称等挂钩;通过开展年度优秀医保医师评选活动,对认真执行医疗保险政策、医疗服务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年度优秀医保医师给予表彰。对违规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解除服务协议,充分发挥奖惩制度对医疗服务的约束引导作用,增强定点医疗机构的自主控费意识。
定期培训、健全档案信息。经办机构负责对医保医师医疗服务行为进行考核评价,并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或医保医师进行政策培训。由定点医疗机构定期对院内医保医师进行医疗保障政策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对接档案信息库,将考评、违规处理等相关情况记录在案,并及时录入医保医师档案信息库,实行网络化、动态化管理,供省内其他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查询。
公开方式、鼓励社会监督。区医保局对医保医师医疗服务行为等情况实施监管,根据情形的严重程度决定暂停或解除服务协议,期间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同时鼓励社会监督,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开展网络调查、发放调查问卷等监督措施,及时掌握医保医师为参保人员服务的情况。由定点医疗机构向社会公开监督方式,接受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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