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督查力度 提升监管水平
自入夏以来,为及时掌握游泳池水质状况,严格把关游泳场所卫生安全,宣州区多措并举加大游泳场所监督检查力度,促进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水平的提高,努力为广大市民打造安全、放心的游泳环境,为此我们对话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徐叶青。
王香 整理
《今日宣州》:开办游泳池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徐叶青:首先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办理营业执照。依据《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营游泳场所应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游泳属于高危体育项目,依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规定,还应到体育局办理高危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今日宣州》:游泳场所开放经营期间,在监督管理上采取哪些措施?
徐叶青:为市民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游泳环境,是我局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目标。为实现这个目标,我局建立了一套涵盖人员培训、监督指导、水质抽检、整改回访、信息发布的监管新模式。
1、5月27日,下发工作通知,督促游泳场所全面自查自纠、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规范运行。
2、6月12日,组织召开全区游泳场所负责人及卫生管理人员培训会,重点结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游泳场所卫生标准》《游泳场所卫生规范》以及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从游泳场所持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持有情况、池水循环过滤消毒要求、水质检测、信息公示及卫生管理档案管理、承担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讲解。会上要求各游泳场所经营单位强化主体责任,规范卫生管理,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
3、依法对游泳场所从业人员持证、卫生管理制度建立落实、卫生设施及水质循环过滤设备和通风设备配置与运行情况、禁游标识设置、水质自检公示、消毒剂使用更换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分别于7月11日、8月8日对全区游泳场所开展两轮次全覆盖抽样检测,检测结果依法在区政府网站及健康宣州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4、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到游泳场所对池水水质处理以及自检情况进行现场指导,不定期对池水水质进行现场快速检测,现场发现问题,当场责令其立即整改。
《今日宣州》:如何选择卫生安全的游泳场所?
徐叶青:一看“信息公示栏",看该游泳池是不是具备卫生许可证、水质检测报告,所属等级是A还是B或C,A级等级最高;二看“水质自检公示信息",游泳场所内每两小时对池水游离性余氯、PH值、池水温度等指标进行自检公示;三看泳池入口有无设置强制通过式淋浴装置和浸脚消毒池,泳客在进入泳池前需强制接受身体清洗及脚部消毒;四看池水干不干净、有无浑浊及悬浮物,达标的池水应该是清澈透明见底,伴有淡淡的氯气味道。
《今日宣州》:市民在选择游泳场所时发现问题该如何举报?
徐叶青:市民朋友们若发现问题,可拨打3027491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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