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12315中心发布消费警示 购买汽车货比三家不吃亏
本报讯(通讯员王祥云)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日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随之而来的汽车消费投诉明显增多。7月份,宣城市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共受理汽车方面的投诉举报咨询49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办5件。其中主要有:消费者未考虑清楚就交付定金,事后反悔要求商家退定金遭拒绝;购买汽车时被强制要求购买保险,交续保押金;商家销售时,隐瞒汽车剐蹭、补漆、漆皮受损等真实情况;汽车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不予解决等。为此,该市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提醒消费者在购车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理性消费。俗话说“货比三家不吃亏”,现在网络发达,信息透明,品牌汽车都有出厂指导价,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查询,不轻信一些代购商的广告宣传,如果一些代购商打出的价格低于4S店,甚至低于网上指导价,就可能存在问题。不要因为销售人员天花乱坠的介绍而冲动消费,交付定金。如果交付定金后反悔,消费者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是签订好购车合同。在合同中写明车辆种类(配置、颜色)、购车金额(含订金或定金支付方式、支付金额)、交车时间、交车地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轻信代理人或销售人员的口头介绍与承诺,并将可能存在争议的事项及时在购车合同中标明,合同要保存至其全部约定履行完毕,不要在提车后就丢失,也不要被经销商收回,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是做好提车检查。提车时仔细检查车况,查看经销商提供的车辆是否与所购车辆各种配置一致,并查验车辆是否有损伤或是否有二次喷漆迹象,同时要检查相关证件是否齐全。
四是保管好相关凭证。消费者购车后要保管好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三包证书等各类凭证,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时间或里程范围到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并要求维修站在车辆保修卡上做好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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