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宣城日报 2019-05-21 10:36 大字

2019年5月3日下午,葛某某驾驶皖P7W50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宣城市X018县道由洪林往宣城市区方向行驶,16时16分,当车辆行至新河桥路段,车辆碰撞前方赵某明驾驶的皖BX14**号小型轿车,造成葛某某受伤及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葛某某因未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9年5月1日17时08分,熊某某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皖PX54**小行普通客车沿X018线由洪林往宣城方向行驶,行至X018线59公里500米路段被宣城交警三大队查获。依照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其作出扣留驾驶证,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收缴拼装车辆、强制报废的行政处罚。

新闻推荐

感受红色文化 传承红色基因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缅怀先烈丰功伟绩,5月10日至12日,民革宣城市委会组织18名骨干党员赴井冈山开展“感受红色文化,传承...

宣城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宣城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