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17种抗癌药实现医保即时结算
宣州讯 2018年11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了《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宣州区及时将这17种新增抗癌药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但患者只能通过外购的方式,通过医保中心核报药品费用。为实现17种抗癌药品费用在医疗机构的即时结算,近日,区医疗保障局邀请宣城中心医院和宣城市人民医院医保科负责人,对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即时结算支付范围进行了沟通,明确落实自2019年5月1日起,该17种抗癌药及前期确定的36种国家谈判药,由医疗机构负责统一采购,这样参保患者在医院住院和慢性病门诊发生的此类费用,可得到即时结算。
这一惠民举措,极大地了方便参保人员购药,减少了患者的资金垫付和报销环节,为患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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